黃河流域(豫魯段)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定

《黃河流域(豫魯段)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定》由山東省、河南省2021年5月簽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河流域(豫魯段)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定》
  • 實施期限:2021年至2022年
協定內容,協定意義,

協定內容

協定實施範圍為河南省山東省黃河幹流流域(豫魯段),其中河南省為上游區域,山東省為下游區域。根據協定,對河南省與山東省黃河幹流跨省界斷面(劉莊國控斷面)2020年和2021年的水質年均值,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3項關鍵污染物的年均濃度值進行考核。
水質基本補償方面,若水質全年均值達到Ⅲ類標準,山東省、河南省互不補償;水質年均值在Ⅲ類基礎上每改善一個水質類別,山東省給予河南省6000萬元補償資金;水質年均值在Ⅲ類基礎上每惡化一個水質類別,河南省給予山東省6000萬元補償資金。
在水質變化補償方面,劉莊國控斷面年度關鍵污染物(COD、氨氮、總磷)指數每同比下降1個百分點,山東省給予河南省100萬元補償;每同比上升1個百分點,河南省給予山東省100萬元補償,該項補償上限為4000萬元。

協定意義

對黃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護責任共擔、流域環境共治、生態效益共享”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計量等具有示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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