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綜合規劃

《黃河流域綜合規劃》全稱是《黃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2013年3月獲國務院正式批覆,這意味著於2007年啟動的黃河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工作圓滿結束,開始進入組織實施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河流域綜合規劃》
  • 全稱:黃河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
  • 批覆:2013年3月
  • 啟動:2007年
內容,配套工程建設,

內容

《黃河流域綜合規劃》是黃河流域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據。而通過《規劃》的組織實施,黃河流域的綜合治理與開發也將進一步提速。按照《黃河流域綜合規劃》,到2020年,黃河水沙調控和防洪減淤體系將初步建成,以確保下游在防禦花園口洪峰流量達到22000立方米每秒時堤防不決口,重要河段和重點城市基本達到防洪標準;到2030年,黃河水沙調控和防洪減淤體系基本建成,洪水和泥沙得到有效控制,水資源利用效率接近全國先進水平,流域綜合管理現代化基本實現。

配套工程建設

為實現上述目標,《黃河流域綜合規劃》要求加快流域內重點配套工程的建設,一是加快古賢、東莊水利樞紐前期工作,深入論證黑山峽河段開發方案,構建以幹流骨幹水利樞紐為主體的水沙調控體系;二是加快開展南水北調西線等跨流域調水工程前期工作、城鄉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逐步削減地下水超采量,並積極發展黃河水運;三是以黃河中游多沙粗沙區和內蒙古十大“孔兌”(10條匯入黃河的山洪溝)為重點,加快淤地壩、梯田、林草工程建設及封禁治理;此外,流域立法、涉水事務管理和執法監督、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和管理等綜合管理措施也將按要求得到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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