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東(1909~1951),福建海澄縣(今龍海縣)蓮花保八斗社(今海澄鎮黎明村)人,民國36年(1947)遷居石碼鎮,閩南著匪。民國22年(1933)任海澄縣警備隊分隊長。翌年率300多人上山為匪,擄掠搶劫、殺人縱火、捉人綁票、勒派“黑單”,坑害無辜民眾,血債累累。民國26年往龍巖接受國民黨“招安”,先後任澄浦師管區直屬營營長、補充旅第一團團長、福州緩靖公署參議、福建省政府參議。民國33年(1944)參加國民黨CC派。翌年任廈門市自衛隊隊長,中統局廈門市行動大隊長。民國37年(1948)任海澄縣總工會理事長,海澄縣參議會參議員。民國38年(1949)7月任國民黨“閩南暫編縱隊龍澄泰地區支隊第二編訓團”參議,強迫民眾購置槍枝資助匪特,妄圖阻撓中國人民解放事業。1951年1月22日,判處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河東
- 出生日期:1909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 出生地:福建海澄縣(今龍海縣)蓮花保八斗社(今海澄鎮黎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