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通告

黃梅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工作樹立文明、環保、節儉的殯葬新風,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湖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全面加強殯葬改革和管理作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樹立文明、環保、節儉的殯葬新風,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湖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全面加強殯葬改革和管理作如下通告:
一、我縣境內均屬於火葬區。自2015年4月1日零時起,在全縣範圍內遺體一律火化。
二、全縣分步實施公墓安葬。國家公職人員、村(社區)幹部本人及直系親屬去世後,禁止套棺再葬。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地方的居民,一律進入公墓安葬,禁止套棺再葬。對違法占用土地、林地建墓行為依法查處並強制恢復原狀。
三、嚴厲打擊因操辦喪事而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秩序、污染環境、阻塞交通等違法行為;嚴禁借操辦喪事從事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在杉木鄉境內105國道段、城區內各街道、路段燃放鞭炮、拋撒紙錢、吹放哀樂;城區喪戶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以上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四、規範喪葬用品市場秩序,倡導文明治喪新風,全縣範圍內禁止生產、製造、銷售棺木以及封建迷信喪葬用品。
五、黨員幹部要帶頭回響號召,遵守法令。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樸。黨員幹部違反有關規定治喪的,嚴厲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六、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民政扶助對象及其家屬,如拒不實行火化和違規套棺再葬的,將停發喪葬費、撫恤費、遺屬補助等資費。
七、本縣居民(依照規定領取喪葬費的除外)死亡後實施惠民殯葬,實行“兩免一送”惠民政策。即:基本火化費用和遺體接運費用實行減免;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免費送200元價格的骨灰盒。
八、殯儀服務單位必須依法誠信經營,不得刁難、欺騙喪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經物價部門審核批准,收費標準要上牆公示,接受監督;殯葬車司機要提供優質服務,準時、安全、文明做好遺體接送運輸。
九、凡舉報違規土葬和套棺再葬行為並經查實的給予舉報者300元獎勵,並為舉報者保密(舉報受理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或民政辦)。
十、本通告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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