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思源(韶關市新豐縣國有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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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思源,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廣東河源人,大學學歷,1992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2年6月,黃思源因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思源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河源
  • 出生日期:1968年7月
履職經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典型通報,

履職經歷

歷任新豐縣人大常委會科員、經濟工委副主任、主任科員、辦公室主任,新豐縣豐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新豐縣馬頭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新豐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新豐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新豐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新豐縣國有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4月,新豐縣紀委監委發布訊息稱,新豐縣國有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黃思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新豐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新豐縣紀委監委訊息稱,經新豐縣委批准,新豐縣紀委監委對新豐縣國有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黃思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思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失守廉潔底線,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集體資產損失和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開發、承接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思源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豐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新豐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思源開除黨籍處分;由新豐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尚未追繳到位的涉案財物,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追繳。

典型通報

2022年12月,韶關市紀委監委關於4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的通報提到:2014年至2022年,黃思源利用擔任新豐縣原國土資源局局長、縣住建管理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相關企業和人員謀取利益。其行為破壞了企業經營環境,嚴重損害了韶關市營商環境。黃思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黃思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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