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強(江西省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黃志強(江西省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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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強,男,漢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贛縣人,大學文化,1993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曾任江西省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4年1月,黃志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志強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贛縣
  • 出生日期:1974年9月
  • 政治面貌:民眾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3年08月至2003年03月,贛州市贛縣公路段工作;
2003年03月至2015年11月,歷任贛州市公路局養護科科員、副科長、科長;
2015年11月至2017年05月,贛州市公路管理局計畫統計科科長;
2017年05月至2021年06月,贛州市公路管理局總工程師;
2021年06月,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黃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贛州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3年8月23日,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免去黃志強的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職務。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中共贛州市委批准,贛州市紀委市監委對贛州市公路發展中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志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置若罔聞,無視禁令,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活動安排;組織觀念淡漠,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為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私德不修,逾越道德底線;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親清不分,目無法紀,靠公路吃公路,把公路當作個人的“搖錢樹”,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監管、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贛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志強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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