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黃岡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黃岡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黃岡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工作動態,

發展歷程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黃岡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7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岡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辦發〔2009〕19號)精神,設立黃岡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能的職責。
(三)加強對民族工作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起草我市民族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關職責,組織督促檢查,促進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實,對政府系統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監督實施國家和湖北省有關散居少數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規,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散居少數民族的政策;做好城市流動少數民族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幹部;辦理少數民族維護權益事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
(四)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的重大事宜,促進各民族各宗教之間的團結和睦,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六)負責民族宗教事務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組織協調宗教領域的對外交流工作,參與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七)負責培訓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參與對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和管理宗教教職人員。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須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民族科、宗教科3個職能科室。

人員編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中層領導職數3名。

領導分工

彭仕雄:黨組書記
李林:黨組副書記、局長
武江峰:副調研員
李仲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孫新民: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動態

黃岡市民宗局黨支部開展“禪與廉政天台行”黨建活動
2013年9月28日,由黃岡市民宗局黨支部承辦的黃岡市直單位第三黨建活動區關於加強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學習的黨建活動,在紅安縣天台寺成功舉行。
本次活動的主題為“禪與廉政天台行”,市民宗局充分發揮了自身職能,利用黃岡豐富獨特、底蘊深厚的禪文化資源,將禪文化與廉政文化結合起來,給廣大黨員幹部上了一堂生動活潑、別出心裁、回味無窮的廉政黨課。廣大黨員幹部在天台寺聽禪樂、品禪茶、上禪課,從宏偉的禪樂表演、清香的禪茶製作、精闢的禪課導讀中領悟到人生的真諦,心靈受到洗滌與慰藉,加強了個人修養,提高了自身廉潔從政、抵禦誘惑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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