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體育局
- 隸屬於:黃山市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3
- 主要職責: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辦公室,民眾體育科,競賽訓練科,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彩票銷售管理。
(七)指導、管理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夏建萍(局 長):主持市體育局全面工作。
喻雪琴(副局長):負責市體育局體育產業、體育場館、體育市場管理、依法行政和財務工作;主持市體育中心工作。
張朝星(副局長):負責市體育局體育彩票、黨建、紀檢監察、文明創建、綜合治理、信訪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治處和市體彩中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日常工程和處理政務工作;(二)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擬定局工作部署、計畫和總結,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編輯《黃山體育》;(三)負責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四)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國家安全、信息、信訪、文史等工作;(五)負責局黨組、局領導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六)研究提出體育工作和重大體育活動的宣傳報導方案,組織協調市內外重大體育賽事和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發布重要體育新聞;(七)負責管理本系統的外事工作;(八)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九)研究擬定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計畫,負責綜合統計工作;(十)管理市級體育經費和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十一)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管理和體育用品的政府採購工作;(十二)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十三)負責局機關人事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十四)協助黨組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體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十五)指導全市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十六)負責局系統出國人員政審;(十七)組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學習和參加政治活動,協調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人員作用;(十八)檢查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十九) 協助黨組做好機關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政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統一戰線工作;(二十)管理對局機關、公務員和市體育局任命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二十一)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眾體育科
(一)研究擬定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二)研究擬定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民健身工作委員會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三)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四)指導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組織施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工作;(六)指導全市性民眾體育協會的業務工作;(七)承辦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競賽訓練科
(一)研究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二)研究擬定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競賽計畫,統籌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組織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三)綜合平衡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項目布局,指導裁判員隊伍建設;(四)研究擬定本市參加全省運動會的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市各項目隊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計畫,指導協調青少年體育訓練和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工作;(五)研究擬定全市教練員崗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六)審批運動項目二級運動員和二級裁判員;(七)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