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

2021年11月5日,在2021新安江綠色發展論壇暨生態產品博覽會上,《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地方標準正式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
  • 發布日期:2021年11月5日
背景介紹,內容介紹,

背景介紹

這是安徽省正式出台的首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地方性標準,標誌著黃山市開展GEP核算研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內容介紹

《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地方標準內容主要包括前言、主體、附錄三個部分,主體部分共5章,說明了規範使用的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核算步驟和核算方法,規定了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的核算步驟、生態產品功能量核算方法和價值量的核算方法,設定了生態物質產品、生態調節服務和生態文化旅遊服務三個一級指標,以及農林牧漁產品、水源產品、生態能源、水源涵養、土壤保持、洪水調蓄、空氣淨化、水質淨化、固碳、釋氧、氣候調節旅遊服務、康養服務和負氧離子等17個二級指標。該標準鑒於合理性、可實現原則確定核算範圍,在技術規範中將優質水源作為生態物質產品之一,突出把康養服務價值納入核算範圍,具有黃山市地方特色。同時,編制《黃山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範》可以解決生態產品價值評價可量化的問題,對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為促進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基礎支撐,為構建跨區域的生態保護體系提供參考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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