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黃山市徽州區委、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徽發〔2019〕4號)檔案,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更名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城鄉規劃局徽州區分局牌子。將原區房地產管理局(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城鎮住房保障、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行政職能劃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2月機構改革中,黃山市徽州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更名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區政府辦公室掛的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改為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