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受(1903—1949),字承夫。男,麻陽縣黃桑人,出身於書香門第,通讀四書五經。
基本介紹
- 本名:黃大受
- 出生時間:1903年
- 去世時間:1949年
- 性別:男
民國13年(1924),黃大受受革命思潮影響,棄文習武。15—16年,任陳渠珍講武堂教官、紅旗大隊隊長、連長。18年人黃埔軍校。畢業後任國民革命軍128師少校營長,駐防浙江富陽。26年“七七事變”後,奉命率部開赴浙江嘉興前線抗日。在戰爭中受挫,奉命回後方休整。此時,藉機請假回麻陽省親,縣長黃祖度三次登門挽留,黃大受應允回家鄉工作,縣政府即委以縣聯鄉大隊長之職,駐防呂家坪,維護地方治安。29年被調任麻陽縣政治指導員兼蘭里鄉鄉長。31年,鄭蘭、鄭金腦殼等結夥為匪,搶劫軍田坑,燒毀民舍多棟,慘殺男女20餘人。黃大受聞訊,即率蘭里,樹德兩鄉壯丁圍攻匪巢,在縣府所調營長李楚凡部增援下,擊斃土匪數人,余匪散逃。34年6月16日,神仙腦出現土匪,黃大受又率蘭里、樹德兩鄉兵丁攻破匪巢,擊斃匪首,匪眾潰散。
36年(1947),黃大受任高村田賦管理處主任,見錦江沿岸產棉甚多、棉農軋花困難,遂從常德購進軋花機、.彈花機各1台,於蘭里上街建立棉花加工廠,為民軋花彈棉,棉農讚許。38年4月,龍翥雲率匪眾千餘人蹂躪高村,黃大受毅然參與指揮,圍殲龍翥雲,為民除害。在麻陽工作10餘年,有“勤政愛民,辦事公道”之譽,百姓擁戴,然土匪、劣紳卻視黃大受為肉中刺。民國38年(1949)7月19日,國防軍第一軍軍長張玉琳部之—一夥歹徒將他慘殺於蘭里長虹橋(今東風橋)邊,百姓惋惜,贈輓聯云:“功績常昭錦江畔,英名永留長虹橋”。黃大受被害時4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