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黃南藏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黃南州機構改革方案》(青辦發〔2019〕6號)和《中共黃南州委黃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州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黃髮〔2019〕4號),制定本規定。

黃南藏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州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黃南藏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州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藏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 行政級別:正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健康、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州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州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州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全州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全州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州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開展全州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擬訂全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地方標準,貫徹落實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訂並貫徹落實全州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統籌協調衛生健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州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州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州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擔中共黃南州委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州老齡工作委員會、州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州愛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州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黃南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全州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全州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牧區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全州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全州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全州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州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全州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州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州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州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州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州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負責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機關財務及後勤管理工作;承擔健康扶貧、愛國衛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團結進步、安全生產、平安建設、消防等各類中心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衛生業務科(掛衛生應急與信息統計科牌子)。承擔綜合管理農牧區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全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基層衛生健康、藥政、疾病預防控制(地方病、職業病防治),衛生業務項目等工作,擬訂有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牧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全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訂疾病預防控制的規劃,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大疾病防治項目;對州縣鄉疾病預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控制疾病的發生與疫情的蔓延;組織制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規範措施和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計畫,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管理、重大公共事件的衛生應急救援等工作;負責衛生、計生統計、監測各類報表、信息採集、統計分析與上報、管理衛生二級數據中心信息化建設等管理工作。
(三)婦幼健康科(掛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牌子)。負責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計畫生育協會、計生技術服務、婦幼健康與保健預防出生缺陷、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州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區域協作、信息統計、辦證驗證、公共衛生計生技術服務、考核評估等工作;擬訂全州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相關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全州婦女、兒童多發病、常見病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信息的有關工作;開展全州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促進全州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均衡發展;組織推進老齡化事業發展,落實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四)綜合監督與宣傳教育科(掛醫政醫管科、中藏醫藥管理科牌子)。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政策法規宣傳、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人力資源、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及科技教育、醫學教育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檢驗監測、評估和交流;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承擔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全科醫生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的巨觀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擬訂中藏醫藥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研究和指導中藏醫工作,組織中藏醫藥的理論、技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擬訂和完善相關的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管理重大中藏醫藥科研項目。

人員編制

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今後“退一減一”,只減不增。

其他事項

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州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州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主任:趙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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