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個人資料,被訴罪狀,案件進展,國美電器,事件背後,事件影響,家電業,股票,國美起訴,二審開庭,三審開庭,最終判決,施壓國美,撒手鐧一,撒手鐧二,備用撒手鐧,
案情簡介
黃光裕於2007年9月至11月間,違反國家規定,採用人民幣結算在境內、
港幣結算在境外的非法
外匯交易方式,將人民幣8億元直接或通過北京恆益祥商業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益祥公司)轉入深圳市盛豐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豐源公司)等單位,通過
鄭曉微(另案處理)等人私自兌購併在香港得到港幣8.22億餘元(折合美元1.05億餘元)。
個人資料
姓名:黃光裕
出生年月:1969年5月
籍貫/國籍:中國
2004年個人財富:105億元 ;
2005年個人財富:140 億元;
2007年個人財富:450億元(2005年
胡潤“
中國富豪榜”排名:1;2007年胡潤“中國富豪榜”排名:4);
2008
胡潤百富榜:430億第三次問鼎中國首富,第三次當上中國首富(他曾蟬聯2004-2005年首富)。
被訴罪狀
(一)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於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擬將中關村上市公司與黃光裕經營管理的北京鵬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泰公司)進行資產置換事項中,決定並指令他人於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使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龍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股票代碼000931)976萬餘股,成交額總計人民幣9310萬餘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時,6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48萬餘元。
(二)黃光裕於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間,在擬以中關村
上市公司收購北京鵬潤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潤控股公司)全部股權進行重組事項中,決定並指令他人於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使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鋒等79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餘股,成交額總計人民幣13.22億餘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時,79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餘元。
(三)杜鵑於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間,接受黃光裕的指令,協助管理上述79個股票賬戶的開戶、交易、資金等事項,並直接或間接向
杜薇、杜非、謝某(均另案處理)等人代傳交易指令等,79個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餘股,成交額總計人民幣13.22億餘元。
(四)
許鐘民於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間,接受黃光裕的指令調撥資金,並指使許偉銘(另案處理)在廣東地區借用他人身份證開立股票賬戶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賬戶總計30個。上述股票賬戶於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3166萬餘股,成交額總計人民幣4.14億餘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時,30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9021萬餘元。其間,被告人許鐘民將中關村上市公司擬重組的內幕信息故意泄露給原公安部
經濟犯罪偵查局(以下簡稱
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以下簡稱北京總隊)總隊長的相懷珠及其妻子李善娟(均另案處理)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使用其個人股票賬戶分7筆買入“中關村”股票12萬餘股,成交額總計人民幣181萬餘元。
案件進展
2008年4月28日,證監會對中關村股票異常交易立案調查;
2008年12月,前
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
鄧湛被正式批捕,間接牽涉黃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黃光裕之妻
杜鵑辭去國美董事職務;
2008年底,“公海賭王”連超涉嫌協助黃光裕
洗錢被刑事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長助理
鄭少東及經偵局副局長
相懷珠因涉嫌黃光裕案被雙規;
2009年4月,廣東政協主席
陳紹基、浙江紀委書記
王華元涉嫌黃光裕案被調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長
許宗衡被雙規,傳與黃光裕案有關聯;
2010年8月30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三罪並罰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
2012年10月,黃光裕獄中表現好減刑10個月 被調任花房工作。
2012年12月20日,長達近兩年的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
民事賠償案宣判。最終,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即黃光裕無需賠償。
國美電器
國美電器集團成立於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國最大的以及
消費電子產品零售為主的全國性連鎖企業。 國美電器集團在全國近300個大中型城市擁有直營門店1300多家,旗下擁有國美、永樂、大中、黑天鵝等全國性和區域性家電零售品牌,年銷售能力1000億元。2003年、2006年國美電器相繼在香港、澳門開業,邁出中國家電連鎖零售企業國際化第一步;2004年國美電器在香港成功上市;2007年1月,國美電器與中國第三大電器零售企業
永樂電器合併,12月,全面託管
大中電器;2008年3月,控股,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民族連鎖零售企業。目前,集團擁有員工(含門店促銷員)近30萬人,每年為國家上繳稅收達15億元以上。
國美電器集團堅持“薄利多銷,服務當先”的經營理念,依靠準確的市場定位和不斷創新的經營策略,引領家電消費潮流,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多樣化的服務,國美品牌得到中國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本著“商者無域、相融共生”的企業發展理念,國美電器與全球知名家電製造企業保持緊密、友好、互助的
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成為眾多知名家電廠家在中國的最大的經銷商。
2008年3月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2007年中國連鎖百強”經營業績,國美電器以1023.5億元位列首位;國美電器集團是
中國企業500強之一,被中央台授予“CCTV我最喜愛的中國品牌特別貢獻獎”;睿富全球最有價值
品牌中國榜評定國美電器品牌價值為490億元,成為中國家電連鎖零售第一品牌;中國保護消費者協會連續多年授予國美電器“維護消費者權益誠信滿意單位”。榮膺
福布斯2008亞太地區最佳上市公司50強,美國《商業周刊》“2008亞洲50家最佳表現公司”,美國
《財富》雜誌“2008最受讚賞的中國公司”等多項讚譽。
事件背後
出身貧寒的黃光裕從汕頭農村一路打拚到京城,最後榮登中國富豪榜首。直到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的星光大道戛然而止。當日,黃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自2006年起,黃光裕及其公司就曾被公安部、國稅總局等部門調查,但都被黃光裕用金錢“擺平”。這一次,黃終於難逃劫數。
黃光裕案發後,多名省部級官員相繼被查,如原廣東政協主席
陳紹基、原公安部部長助理
鄭少東、原浙江省紀委書記
王華元、原深圳市市長許宗衡等。
據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案發後不久,即2008年底,黃光裕和許鐘民就供述了部分行賄行為。但直到2010年初,檢察院才追加了單位行賄罪。最終進入黃光裕案中的受賄官員,級別最高者是
相懷珠——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經偵總隊總隊長。
一審判決披露出黃光裕所涉
官商勾結舊事之一角。2006年6月,公安部經偵局北京總隊成立特偵組,相懷珠擔任組長,查辦鵬潤公司在開發鵬潤家園項目過程中虛假按揭貸款問題。相懷珠負責提出偵查思路、人員分工、工作安排等決策。該調查一度使得銀行降低對國美公司的授信額度。
黃光裕開始積極活動。大約兩個月後,通過一名官員介紹,許鐘民結識了相懷珠,請求在辦案中給予關照,希望儘快結案。相懷珠當時表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能關照就關照。後來的事實表明,相懷珠的態度甚為積極。
公安部經偵局北京總隊多名民警提供證言稱,相懷珠由辦案初期要求嚴查涉案單位及有關人員,到後期又要求儘快撤案,前後態度有很大改變。相懷珠本人也承認:“作為案件負責人,在辦案方式、催促案件進度等方面給予黃光裕、許鐘民關照。”
這個“關照”的結果是,特偵組最後認定鵬潤公司非法占有貸款目的不明顯,且貸款未到期限,尚無法認定貸款損失。2007年1月,該案被撤銷。
此後,相懷珠與黃光裕關係日益密切。在2007年七八月間,
許鐘民在飯桌上告訴相懷珠夫婦,中關村要重組,股票肯定要漲,可以借給其100萬元買股票。
一個多星期後,許鐘民在公安部附近的路邊,將裝有100萬元現金的箱子交給相懷珠。相懷珠告知其妻李善娟,這100萬元是許鐘民借來炒股的。後來,李善娟將該款連同家裡的一部分錢買了中關村股票,總計181萬餘元。此筆“借款”,相懷珠一直沒有歸還。
上述請託及“借款”行為,最後被一審法院認定為是鵬潤公司和國美公司的行賄。
黃光裕對相懷珠的“答謝”還包括另一筆行賄,金額6萬餘元,發生在相懷珠裝修房屋購買電器時。其情節展現了黃光裕疏通人脈的一貫手法。
2008年上半年,相懷珠和許鐘民及黃光裕一起吃飯,席間談及購買電器。黃當時表示,“電器他全包了”。當年3月,相懷珠到大中電器中塔店選購家電,特意打電話諮詢許鐘民。幾分鐘後,電器店的經理親自過來推薦,並拒絕收錢,稱“老闆有交待不讓收錢”。
據黃光裕的一名舊屬介紹,如果黃的朋友或者重要客戶要到大中電器或者國美公司去買電器,他會通知秘書,由秘書吩咐電器店的經理接待。最後,店面經理會打出一個申請報告單,列明客戶購買商品的清單和折扣情況,報黃光裕審批。
在收受了黃光裕的錢物後,相懷珠主動積極
庇護黃光裕。2008年8月底9月初,公安部經偵局將“ST金泰(600385)”涉嫌內幕交易和鵬潤投資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等案件線索,移交北京市局經偵處,並指示該處要予以重視,抓緊查辦。過了一段時間,相懷珠給該處打電話說,在辦理時不要費太多警力,不要費太長時間,儘快有個結果,給局裡打報告。過了幾天,相懷珠又打電話說,他與許鐘民、黃光裕認識多年,關係很好,黃光裕可以主動說明情況,希望不要對黃光裕採取強制措施。
黃光裕案發後,在2008年12月的某一天,相懷珠打電話讓黃光裕的部下去他辦公室,交予一個手包,告知裡面是許鐘民幫忙買電器的錢和電器卡。
黃光裕和許鐘民在解決另外一件涉稅事件中,也涉及行賄。2006年8月,國稅總局稽查局召集六省市稅務稽查局負責人開會,統一部署對國美公司的稅務檢查。北京國稅稽查局指派梁
叢林和
凌偉參加特偵組。
得知訊息後,許鐘民求助於時任北京市局經偵處四隊、四大隊副大隊長的靳紅利。經靳紅利牽線,許鐘民、黃光裕得以結識時任國稅總局稽查局稽查三處處長
孫海渟。在多次的飯局上,黃光裕表示,希望孫對國美公司給予關照。2006年9月,藉助於靳紅利,許鐘民和黃光裕數次約梁叢林和凌偉到潮好味餐廳等地吃飯,並在席間由靳紅利提出,希望他們關照國美公司。
事件影響
家電業
在事實昭示之前,“中國首富出事了”的訊息,還是著實讓平頭百姓的心理快慰了一陣。這裡面是不是老百姓天生就有“仇富”心理,還是“為富者不仁”導致的惡果,不是筆者要討論的。
投資者更關心黃旗下的上市公司國美電器和中關村會受到哪些影響。
招商證券的研究員表示,國美面臨的最大可能風險包括:銀行提高
承兌匯票質押比例和供應商擠兌。如果出現上述兩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國美電器都有可能面臨資金鍊斷裂的危險。從報表上看,國美、
蘇寧2008年中期的
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9.83%與66.34%,如果扣除虛擬的商譽資產,國美電器2008年中期期末的資產負債率高達88.84%。
而據某券商了解的情況,國美目前的經營狀況並不樂觀,國美大本營的北京區域銷售收入進入10月份以來表現不景氣,租售比上升;供應商對國美拉長賬期很擔憂,有的甚至停止供應一些比較好銷的產品。而家電業內也在傳言,國際家電巨頭三星已經收縮了對國美的供貨。
也有分析認為,國美在行業頂峰期高價收購了大中電器,以及此前的多次大規模收購行動將帶來的資金壓力和管理壓力;國美2010年還面臨46億元的可轉債償還壓力。
儘管國內券商分析黃光裕事件對國美電器有多大的影響時,立場會受在
A股上市的蘇寧電器的左右。但業內人士還是認為,黃光裕事件發生在負面影響比較集中的時期。
如果放開視角去尋找類似事件的後果,我們會發現,缺少
張文中的物美走得更穩健了,而少了
黃宏生的創維依然在運轉。其原因是,作為比較成功的民營企業,他們在創業時培養一批職業經理人在困難時期維持了公司的運轉,相信國美電器也不例外。
但是,與物美和創維不同的是,國美系的攤子更大,不僅在產業領域進行了
多元化經營,在
資本市場同樣有大手筆運作。毋庸置疑,國美系缺少了黃光裕的人脈和決斷,以往被遮蓋的矛盾會逐步暴露出來。
股票
今天市場呈現震盪調整格局,但調整力度之大,超過了我們的預想。我們認為,除了上周我們提到的因素,新的因素主要是由於兩項處罰措施觸動了市場的穴位。這兩項處罰是國美電器控制人黃光裕傳聞被拘事件和證監會對北京首放董事長的億元罰單。
目前事態還未完全明朗,所以投資者深感不安,周一的
大盤走勢已經反映了這一點。盤面上看,兩市低開後便震盪下挫,尾盤跌破1900點,成交量大幅萎縮,說明市場觀望情緒加重。滬指最終收於1897.06點,跌幅為3.67%。兩市跌停的個股約有50家,除了商業連鎖板面飄紅外,其他板塊均有所下跌。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由於周末降息預期未能兌現,地產板塊跌幅居首。其中值得關注的是蘇寧環球。今天下午報社開選題會,大家討論到黃光裕事件時還說,蘇寧可能收穫一個意外之喜,就是重整家電增零售連鎖的格局。但我們看到,蘇寧環球今天
跌停,表明地產股整體的不確定性在加,即使國美之事客觀上有利於蘇寧,對地產股蘇寧環球,也沒有幫助。
今天大盤的調整幅度為何如此之深,和兩項處罰措施有何深層關係?我們討論認為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考慮。一方面,在反彈過後進行調整,是市場本身的需求。我們之前也曾經講過,獲利盤的
套現要求和外圍市場的壓力,必然會造成A股的調整。此外,對於已經被推高的熱點股,外圍資金已無意追高,今天的成交量大幅萎縮,也說明了這個問題。因此,無論上周末管理層是否出台利好,本周調整都必然會來臨。
另一方面,最近這波反彈行情,正是遊資熱炒概念股的結果,上述兩件處罰事件,就被市場解讀為管理層對低價股炒作的打擊。這也許只是時間的巧合,管理層不會對短期現象做出如此反應,但卻在客觀上加深了今日的調整力度,這可以被理解為偶然因素。
如果沒有偶然因素的出現,市場依舊會按照正常軌跡進行調整,但必然+偶然,導致今天市場調整幅度加劇。
國美起訴
國美電器5日晚向港交所提交公告宣布,經過去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會決定起訴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
執行董事黃光裕,要求其賠償於2008年年初在回購公司股份中從事的違反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公告說,針對黃光裕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後違反公司董事的信託責任和信任的行為,國美已於當天向香港特區高等法院遞交傳喚檔案以正式起訴,並追償由黃光裕的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國美董事會將根據上市規則,在適當時間就針對黃光裕的法律起訴的重大發展發布新的公告。
國美在當天的公告中還說,國美於4日收到黃光裕獨資擁有、名為“Shinning Crown”公司的信函。信函中Shinning Crown向國美提出五項要求,包括撤銷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曉的職務、撤銷
孫一丁執行董事職務等。信函稱,國美近一年來業績下滑,原因是陳曉領導的董事會管理不當。
公告說,國美董事會已於5日開會並考慮對信函的初步回復。國美董事會認為,信函的要求沒有根據,而且是單一股東個人利益驅動。董事會對現任的管理團隊有充足的信心,並相信管理團隊始終,並將繼續以兼顧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最佳利益的原則來決策和行事,堅決反對撤銷陳曉及孫一丁的職務。 公告稱,Shinning Crown信函中所提名的候選人缺乏
陳曉和孫一丁所擁有的深厚的行業經驗和業內普遍認可的領導力。
公告說,黃光裕被捕及其後就經濟罪行的定罪,對公司產生了嚴重的負面不確定因素,並且不可避免地持續對公司的業務產生重大的不良影響,特別是嚴重限制公司的資本融資能力。但陳曉領導的國美董事會成功恢復公司的財政穩定以及業務運營的強勁勢頭。
現年51歲的陳曉於2008年11月27日獲委任為集團代理主席,接替涉嫌經濟犯罪被警方調查而無法履行董事會主席職責的黃光裕。陳曉隨後於2009年1月16日正式出任集團主席。
二審開庭
黃光裕二審維持原判 妻子杜鵑改判緩刑
備受關注的國美
黃光裕案2010年8月30日上午在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宣判。黃光裕三罪並罰被判十四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其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並當庭釋放。據悉,杜鵑已全部繳清罰款2億元,黃光裕也已上繳部分罰金。
2010年2月12日,黃光裕案經過三次退回補充偵查後,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公訴至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此後的4月14日和15日,法庭針對本案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庭前示證。當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至當日21時許結束。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以犯內幕交易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以犯單位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對於同案被訴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單位,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鐘民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美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鵬房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與120萬元。
宣判後,黃光裕認為自己不構成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以及罰金過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一同提出抗訴的還有
杜娟和許鐘民。杜娟抗訴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其參與內幕交易的程度不嚴重,且系從犯,請求法庭對其判處緩刑;許鐘民則認為其所獲刑期和罰金均過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30日對本案作出二審裁定:黃光裕三罪並罰被判十四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黃光裕妻子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許鐘民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的判決維持不變。
三審開庭
2012年11月22日,有內幕交易民事索賠“第一案”之稱的中關村股民訴
黃光裕內幕交易賠償糾紛案在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詭異的是,原告的索賠額由第一次的幾百元猛升至700多萬元後,此次開庭,兩名原告的索賠額卻再次下降100多萬。
原告律師
張遠忠向記者透露,第三次庭審出示了部分關鍵證據,同時原告方要求黃光裕妻子
杜鵑出庭,但法院對上述請求並未表態。據了解,下次何時開庭目前尚無訊息,而結果仍需等待。
第三次庭審仍無大進展
張遠忠稱,為了證明黃光裕內幕交易行為與股價異動的因果關係,“我們已經申請法院調取黃光裕
內幕交易的明細,希望法院在開庭時能展示調取的關鍵證據”,並“申請法庭對股民的損失進行鑑定”。
但被告方卻始終不認為黃光裕的內幕交易行為與原告的損失之間有必然因果聯繫。黃光裕方代理律師表示:“原告有沒有損失,庭審中並沒有證實,法院會進一步查實。假設原告如果有,原告也需要舉證來證明其損失與我們被告方有因果關係。”對於雙方調解了結此事的可能性,原告方律師明確表示不接受。
內幕交易案損害賠償仍難認定
由於此案是國內正式開庭審理的首例因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訴訟案,因此備受關注。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認為:“在實踐操作上,對與內幕交易這一事實的認定,對於造成損害後果的認定,對於因果關係的認定,都沒有明確的標準,很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況。在中國,內幕交易受害者的損害賠償,從法律賦權到實現現實救濟,仍然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最終判決
此案是國內正式開庭審理的首例因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但仍以股民敗訴告終。
施壓國美
焦點
隨著9月28日“決戰”時刻的逼近,黃光裕方面也亮出了“撒手鐧”。30天上午,國美電器發布的公告顯示,黃光裕方面於8月27日向國美發出了兩封函件,威脅如果臨時股東大會上其提議未經通過,將分拆國美非上市與上市部分,同時還要求溢價參與國美增發。據悉,此次“決戰”,黃光裕握有3個重要籌碼,分別是大股東手中的33.98%股份、370餘家由其100%擁有的非上市門店,以及國美電器的商標所有權。
撒手鐧一
“威脅獨立未上市門店”
據公告,黃光裕通過北京國美在終止函中表明,如果Shinning Crown提出的要求決議在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未獲通過,其有意終止上市集團與非上市集團之間就若干採購和管理安排訂立的集團間協定。即未上市部分獨立。
據悉,2004年國美上市時,其全國37個城市135家門店中,只有22個城市的96家門店被裝入上市公司,15個城市的39家門店仍由黃光裕個人掌握。當時國美集團曾表示,主要是這39家門店的經營還不成熟,存在較高業務風險。
北京國美是黃光裕運營非上市門店的公司,並非國美北京分公司,這部分未上市門店也是目前黃光裕手中的一大底牌。根據其此前提供的財務數據,2010年上半年,國美電器非上市部分門店共有372家,實現銷售額96.17億元;國美上市門店數量為740家,上半年銷售249億元。
國美回應:對上市集團沒有重大影響
陳曉方面則強硬回擊,集團間協定的終止在任何情況下將不會對上市集團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實際上預計未來對上市集團有多項好處。呼籲股東在9月28日的特別股東大會上支持目前管理層,並投反對票。
業內聲音:獨立運營非上市門店,難!
接近國美管理層的人士天表示,如果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分拆,最直接的影響是非上市公司不再向上市公司繳納管理費,上市公司會減少上億元的管理費收入。據其介紹,上市門店和非上市門店共用採購協定、運營系統和
財務系統,包括管理人員也是與上市公司簽署的協定,如果黃光裕方面想要獨立運營非上市門店,也是比較困難的。
上述人士表示,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非上市門店分拆也有利於上市公司集中人力、財力資源用於開拓門店。
據了解,根據非上市公司委託上市公司管理的協定,上市公司不能進入非上市門店已經進入的市場區域。一旦委託契約解除,上市公司也無須受到這一限制約束。
黃光裕方面新聞發言人接受採訪時表示,“陳曉的回應有斷章取義之嫌,不斷側重終止託管後的影響,我們發出的信函是‘附條件’的,將視9·28股東大會結果而定。”
撒手鐧二
願溢價5%參與新股配售
對於國美可能通過增發20%新股來攤薄黃光裕的股權,黃光裕要求在新股增發中,參與股份配售,並可以溢價認購。
黃光裕方面在8月27日的函件中提出,“要約認購根據現有發行授權可予配發及發行的股份總數之55%至65%股份,認購價較第三方投資者準備就餘下35%至45%的新股數目所支付的每股新股平均認購價,溢價5%。”
國美回應:董事會暫無發新股決定
國美電器方面表示,董事會目前並沒有發行新股的決定,要求函中所述條款只可能是基於黃先生自己的推測。
業內聲音:不會考慮單一股東利益
一名接近國美管理層人士30日表示,即使是增發新股,也不可能依據黃光裕的要求,“大股東並不擁有優先權,新股發行是按公司和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進行,不會單獨考慮單一股東的個別利益。”
8月23日的國美業績報告會上,陳曉曾表示,“截至目前公司並無增發計畫。”對此,黃光裕方面新聞發言人30日表示,“陳曉的回應很模糊,僅證明之前沒有做,不代表接下來沒有。”
備用撒手鐧
黃光裕擁有國美電器商標
查詢國美電器2004年上市資料,可以發現國美電器的商標歸黃光裕所有,並在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營業城市之外的中國地區”使用這一商標。不過根據此前協定,這一授權自2004年起約為10年,即到2014年存在收回可能,目前距協定期還有近5年時間。
國美回應:不排除強化永樂大中品牌
國美方面表示,已經做好了各種應對準備。
據《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國美官方人士表示,公司旗下還有永樂、大中兩個品牌,未來不排除強化這兩個品牌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