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黃光昇
- 別稱:黃葵峰
- 字號:字明舉
- 所處時代:明嘉靖間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晉江潘湖鄉臨漳里
- 出生時間:1506
- 去世時間:1586
- 主要作品:黃葵峰文集
- 主要成就:泉州府志、修築錢塘、保海瑞,懲處嚴嵩貪官。
人物生平,人物事跡,
人物生平
金墩潘湖天麟黃權第八世孫。明嘉靖七年(1528年),光升中舉人,嘉靖八年中進士,首任浙江長興縣令,後為僉事、參議。他在浙江時,疏浚山陰(治所在今紹興縣)、會稽(今紹興縣)、蕭山、諸暨四縣的水利工程;提倡興學,獎勵知識分子,編寫縣誌。因“賢聲蔚著”,被調入朝廷任刑部給事中,後補兵部。因兩次得罪宰相夏言,外任浙江僉事三年,繼進參議。後調任廣東副使,又轉任四川參政、廣東按察使、四川布政使等。時廣東沿海有人入海和夷人互市,不時搶掠,人心惶惶。黃光升設立稽查,核驗冊籍,逮捕寇賊,從此不再為患。由於不法官吏侵剝,“夷市”課稅入庫只有十分之一,黃光升進行整治,十減其六,而課入庫銀卻加倍增長。時安南(越南)內部莫正中、莫宏瀷兄弟爭立王位,莫正中逃來廣東避難,而莫宏瀷部將范子儀藉口迎還莫正中,攻掠欽、廉二州(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縣和合浦、靈山等縣地),黃光升奉命調東莞、新會二縣守兵,授俞大猷作戰方略,伏兵海島,大敗范氏。之後黃光升又討平連崖黎民的叛亂和新會陳文伯的剽掠。為長久之計,黃光升編定廣東全省瑤民冊籍,因此進官副都御史,督撫四川省。黃光升在四川擔任參政、布政使期間,上疏請求停止採辦丹砂、麩金(麩金:出山水沙中,在氈上淘取,或從雞鴨腹中得之,即使打成器物也不重,煉煎取金汁,可以鎮心。
人物事跡
黃光升在四川任布政使間,每年為國家節省水陸費用數十萬金,減輕百姓負擔。世宗於嘉靖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1542~1543年)營造大享殿、大高元殿等三殿,急需很多巨木,黃光升向當地夷民購買。為不加重百姓負擔,“度郡邑大小,地里遠近”,使之各地負擔合理。轉運之費,暫時向其他省份借支,做到不加賦而又順利地完成巨木的采供任務,受到世宗嘉獎,拜為兵部侍郎,總制湖北、四川、貴州三省。又因討平叛亂和招回流民600戶有功,被召入工部,不久升任南京戶部尚書。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黃光升及時處理南京振武營的兵亂,被召入北京任刑部尚書。嘉靖四十四年,世宗詔令逮捕嚴世蕃、羅龍文下獄。黃光升查明嚴世蕃、羅龍文與海寇汪直勾結,聚集亡命之徒,疾書上奏。嚴世蕃、羅龍文被處死,籍沒嚴嵩家產。嘉靖四十五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疏,勸說世宗不要相信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首輔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才奏請穆宗釋放海瑞出獄。隆慶五年(1571年),任命黃光升為南京刑部尚書,他力辭不準,只好勉強赴任。不久又被高拱排擠,黃光升就此歸還故里。黃光升歸家後,閉門自重,晚年著書立說,有《四書紀聞》、《讀易私記》、《讀書愚管》、《讀詩蠡測》、《春秋采義》、《歷代紀要》、《昭代典則》、《陶集註解》、《杜律註解》、《軍城金墩黃氏祖譜》(萬曆版)、《潘湖臨漳黃葵峰紀聞》等數百卷。黃光升81歲去世,贈太子少保,諡號恭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