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派克,第一代麥可斯菲爾德伯爵,FRS(Thomas Parker, 1st Earl of Macclesfield,1667年7月23日-1732年4月28日),英格蘭法官及輝格黨政治家,1718年至1725年任大法官,後來因貪污醜聞而辭職,事後更被上院彈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馬斯·派克
- 外文名:FRS(Thomas Parker, 1st Earl of Macclesfield
- 國籍:英格蘭
- 出生日期:1667年7月23日
- 逝世日期:1732年4月28日
- 職業:政治家
生平,早年生涯,公職生涯,大法官,晚年,家庭,榮譽,頭銜,殊勛,
生平
早年生涯
派克在1667年7月23日生於英格蘭斯塔福郡的利克(Leek),是家中獨子,父親名叫托馬斯·派克,在當地任職律師。派克早年入讀位於什羅浦郡紐波特的亞當斯文法學校,後來轉校,於德比郡的文法學校繼續學業。畢業後,派克升讀劍橋大學三一學院,1684年在內院取得律師資格,1685年從劍橋大學肄業,但沒有取得學位。
公職生涯
在1705年,派克在選舉中代表輝格黨出選下議院德比選區,並成功當選為下院議員。同年他獲英廷策封爵士;又獲委任為內院監督及女皇近衛(Queen's Serjeant)。在下院期間,派克曾任德比的刑事法院法官;由於他的大律師背景,派克在1709年被委到一個委員會,專門負責撰寫彈劾薩謝弗雷爾博士(Dr Sacheverell)的檢控文書,後來他又在1710年對薩謝弗雷爾博士及高教派教士作出猛烈批評。另外,派克也是著名學者貝爾納·曼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的朋友,曼德維爾後來在1720年代因撰寫諷刺性文章而引起廣泛爭議。
大法官
漢諾瓦選帝侯在1714年10月20日正式登基,是位喬治一世,並標誌著漢諾瓦王朝的開始。而在新王朝奠基不久以後,派克亦得到了喬治一世的寵信;他除了在1714年成功過渡,繼續擔任樞密院顧問官以外,又擔任了大量公職,至1716年更獲封為世襲男爵,成為派克勳爵(Lord Parker)。後來喬治一世還特別恩準派克勳爵,可終身領俸。
由於麥可斯菲爾德伯爵的賄款已被充公,因此他完全無力還清巨額罰款,結果他在倫敦塔僅僅被囚禁六個星期,就獲得無條件釋放。
晚年
歷經貪污醜聞後,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完全退出公眾場合,並過隱居生活。除了偶爾前往倫敦,他大部份時間都留在位於牛津附近的家族宅第錫伯恩堡(Shirburn Castle)。晚年的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專注自己的文藝創作,他在1732年4月28日卒故於其子位於倫敦蘇豪廣場(Soho Square)的家中,終年64歲。他死後,遺體安葬於錫伯恩堡旁的墓園。麥可斯菲爾德伯爵生前曾在其出生地利克捐建文法學校一所。
家庭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在1691年4月23日娶珍尼特·卡里爾(Janet Carrier,1676年?-1733年8月23日)為妻。珍尼特為查爾斯·卡里爾(Charles Carrier)之女;珍尼特另有一姊妹名伊莎貝拉·卡里爾(Isabella Carrier)。伊莎貝拉是18世紀海軍將領安森勳爵之母。麥可斯菲爾德伯爵與其妻育有的子女為:
喬治·派克,第二代麥可斯菲爾德伯爵 (約1697年-1764年3月17日)
伊莉莎伯·派克閣下 (1704年-1751年5月10日)
榮譽
頭銜
托馬斯·派克,Esq (1667年7月23日-1705年5月12日)
托馬斯·派克,MP (1705年5月12日-1705年)
托馬斯·派克爵士,MP (1705年-1710年3月27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 (1710年3月27日-1710年3月30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閣下 (1710年3月30日-1712年3月20日)
托馬斯·派克爵士閣下,FRS (1712年3月20日-1716年3月10日)
派克勳爵閣下,PC,FRS (1716年3月10日-1721年11月15日)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閣下,PC,FRS (1721年11月15日-1725年5月31日)
麥可斯菲爾德伯爵閣下,FRS (1725年5月31日-1732年4月28日)
殊勛
Kt. (1705年)
P.C. (1710年3月30日,1725年5月31日遭除名)
F.R.S. (1712年3月20日[1])
世襲男爵 (1716年3月10日)
世襲伯爵 (17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