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

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

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是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麗江市委辦公室、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麗江市古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辦字〔2019〕1號)精神,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學技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of Gucheng District, Lijiang Cit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對地方性科技規範性檔案提出建議。
(二)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科教興區”戰略;編制古城區科學技術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全區科技計畫項目指南;促進全區科技發展的措施和對策,抓好技術創新建設工作;擬訂地方性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民營科技事業發展。
(三)負責全區科技工作經費預算,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擬訂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統籌安排和制定科技資金使用辦法。
(四)統籌協調農業、工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推進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監督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五)統籌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及科技宣傳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六)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法規。
(七)加強與省內外科研院所及高校的科技合作與交流;與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
(八)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各級科技計畫項目;開展科技諮詢、項目策劃與服務。
(九)協助上級科技主管部門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指導企業組建專家工作站。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及培養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按規定要求,承擔對下屬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科技戰略綱要和省、市科技行動計畫;負責規章制度的制定和機關作風、精神文明建設及與上級部門的對接工作;編制區級科技經費預、決算;管理區級科技經費;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管理股。負責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管理運作;組織協調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負責全區科技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鑑定和推廣;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培育科技型企業;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先進適用技術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編制全區科技項目計畫指南;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科技項目計畫;負責提出全區科技經費配置方案,負責科技獎勵的受理和推薦及科技成果登記管理工作。
(三)社會發展股。研究提出科技促進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及政策措施;提出並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重大科技計畫;聯繫、指導鄉鎮(街道)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管理工作;編制涉及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社會發展相關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牽頭提出區級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項目指南,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區級基礎科學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計畫。
(四)科技成果轉化與外國專家管理股。承擔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各項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對外科技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承擔對外科技合作和涉外科技人才交流與合作及管理工作;承擔與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開展科技合作;研究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協調、落實科技人才相關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麗江市古城區科學技術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麗江市古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麗江市古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中共麗江市古城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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