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古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麗江市古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麗江市古城區文化和旅遊局是麗江市古城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古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3日
  • 辦公地址:古城區福慧路442號區政府大院內
  • 所屬部門: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擔負的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工作政策措施,統籌文化和旅遊業發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文化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維護監管各類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秩序,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推動文化旅遊產業轉型升級、融合發展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後勤服務、財務、安 全、綜合考評、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及政協提案辦理;牽頭負責綜合性文稿以及文化、旅遊執政紀要、年鑑等的起草編撰工作,對全區文化和旅遊節慶進行審核等工作。
(二)藝術股。組織指導和開展文化藝術創作生產;承擔大型文化藝術活動和(社會)文化內外交流的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和宣傳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藝術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區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文化惠民演出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文藝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公共服務股。負責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專項規劃的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標準化服務工作的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四)智慧旅遊股(科技教育股)。負責智慧旅遊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古城區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負責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政策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培養文化和旅遊信息化隊伍;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和網路安全保障工作。 
(五)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股。負責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化遺產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文物保護、調查研究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有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組織文物法規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申報和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等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產業發展股。負責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度假區建設;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儲備、申報、管理、建設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產業項目專項資金的計畫使用。
(七)資源開發股。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 
(八)行業管理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推進旅遊行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組建古城區(1-2)A級景區(點)和(1-3)星級飯店和特色民居客棧的等級評定管理機構;聘任、培訓區級等級評定員;組織實施旅遊景區(點)A級、旅遊飯店和特色民居客棧星級的評定、覆核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工作。
(九)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依法對文化市場管理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向立法機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制定或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建議;做好全區民辦文化機構活動的監督管理,對接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政審批相關工作和審批業務檔案的管理;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協調、指導旅遊行業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善後等工作;負責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
(十)文化旅遊信息統計股。負責全區旅遊業信息、政務信息的綜合管理和對外發布;負責組織制定旅遊信息化工作發展戰略及規劃,落實旅遊信息化項目的開發、實施及管理;負責旅遊、政務信息化建設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歸類、整理、備份;負責收集、研究、發布古城區旅遊市場動態信息;負責收集、研究、發布國內外旅遊市場動態信息;協助宣傳部門,收集管理並提供相關旅遊信息數據;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系統統計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人事股)。擬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黨建、黨風廉政、職稱評審、幹部培訓、幹部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3日,麗江市古城區文化和旅遊局掛牌成立。

直屬單位

 (一)古城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受理旅遊服務質量方面的投訴;負責依法對在旅遊經營中出現違規違紀的旅遊從業人員進行處理;負責配合、協同相關部門查處旅遊行業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負責查處旅遊經營中重大的旅遊質量問題;負責進行協調、調解、調查處理旅遊方面的糾紛;負責監理旅遊接待單位為旅遊者提供的旅遊服務質量及相配套設施設備的安全;負責對執法人員進行業務方面的培訓;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古城區文化館
開展社會宣傳教育,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組織輔導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綜合性事業單位和活動場所。其主要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豐富民眾精神文化生活;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組織民眾寓教於樂;開展文化陣地活動,豐富民眾業餘文化生活;輔導、培訓民眾文化系統的在職幹部及業餘文藝骨幹,為國家和社會培育人才;組織、輔導和研究民眾文藝創作,開展民眾性文藝創作活動;積極開展以文補文和多種經營活動,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
(三)古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中心
蒐集、整理、分類、編目古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健全數據資料檔案庫,為申報項目和日常保護管理做好基礎性工作;用文字、圖片、錄音、錄像、數字多媒體等多種手段保存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蒐集有關實物資料,妥善保存併合理利用;探索社會教育、學校教育等不同方式和途徑,傳承我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做好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揚工作,做到後繼有人;利用節慶日、民俗文化活動以及展覽、觀摩、培訓、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網際網路的宣傳,加深公眾對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擔,共享;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保護我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發展成果,依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團體)所享有的正當權益,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探索和研究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歷史、藝術、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方面具有的特殊價值,撰寫相關文章及整理出版專集、專著;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展示中心,對外宣傳展示我區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保護髮展成果;認真組織開展好區委、區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
(四)古城區圖書館
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供文獻信息保障,開展讀者輔導、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提高其利用文獻信息的意識和技能;進行文獻研究,傳播人類優秀文化成果,開展學術交流;參加圖書館文獻信息事業的整體化建設,開展多方面的協作,實現資源共建共享。
(五)古城區文物管理所
負責管理全區文物、博物事業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國務院、國家文物局發布的有關文物,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等,並加以大力宣傳;主管全區的文博工作,指導開展文物的維修保護、管理利用和考古發掘等工作,做好文物的收藏、展覽和研究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做好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開拓文物市場並做好監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打擊文物販賣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文物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的調研活動,積累經驗,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六)麗江古城博物院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院內對民族文化、歷史、音樂等各方面的研究、傳承、收集;管理院內文物,對文物進行研究、保護和展示;收集流落民間的文物,對其進行研究、鑑定、收藏和展示;創建優秀景點,創造優美環境,加強旅遊服務設施的改善和建設;制定文化界重要的活動計畫、措施,籌辦影響力大的文化藝術活動及公益性展出、比賽和評獎活動;加強旅遊接待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旅遊服務規範和標準化管理;加強對麗江古城、納西族史、民間傳說等不成體系的零星史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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