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古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麗江市古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麗江市古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列入區政府工作部門序列,加掛麗江市古城區藏傳佛教寺廟管理局牌子,與區委統戰部合署辦公。

古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貫徹落實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古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民族鄉工作條例》,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相關工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貫徹落實;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幫扶和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起草或擬訂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檔案。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重大事項,認真排查調處各種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糾紛,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我區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四)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積極維護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五)負責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分析民族鄉、散雜居民族地區和城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專項資金及專項貸款,做好各項資金和項目的調查、篩選、申報、爭取以及實施督促、檢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幫扶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七)積極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難;大力弘揚各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規劃等工作。
(八)組織、指導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識和宗教政策、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協調民族鄉重大慶典活動;推進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九)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的培養教育和推薦使用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負責了解掌握周邊國家、地區的宗教情況,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宗教界對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一)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
(十二)指導轄區內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數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學習等各項管理工作。管理好各宗教活動場所,及時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問題;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20年9月14日,獲得雲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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