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麗江市人大常委會),是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常務委員會由主任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與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市四屆人大共有代表285人,常委會組成人員37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市人大常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時,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設: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民族宗教外事華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下設工作機構:辦公室、法制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每屆任期:5年
- 產生方式: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