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地點:麗水市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調節全市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等
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二)取消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貿管理和對外經濟協調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2.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積極培育信息產業,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2.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指導和監管。
3.推進新能源推廣套用與產業發展,綜合協調和監管節能降耗工作。
4.組織開展招商引資工作。
主要職責
(二)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三)負責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相關的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最佳化全市工業、信息產業布局,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轉型升級,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牽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按照分工,承擔全市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區的相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園區、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四)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產業投資規模和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國家、省、市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承擔技改投資項目進口和國產相關設備抵免稅審核確認工作;監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參與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提出相關的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相關的產學研合作創新,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六)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機制;監測、分析煤炭的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保障政策和措施,負責煤炭經營企業資質和煤炭運行秩序的管理,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的管理;負責制定成品油生產、供應、儲備年度計畫並組織考核和檢查,負責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組織推廣清潔油品的生產和使用;組織重點物資的緊急調運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協調全市春運工作。
(七)負責全市電力運行管理,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電力電量綜合平衡和電力年度計畫編制及管理,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和有序用電,指導節約用電,牽頭處置大面積停電事故;按照許可權和分工,審核資源綜合利用和新能源發電項目;負責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改造建設;指導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參與全市電力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參與電力價格制定。
(八)負責全市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相關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項目示範;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核准節能產品認定;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
(九)牽頭協調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企業積極發展科技服務業、現代物流業、國際貿易、文化創意產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發展。
(十)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協調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引進內資工作;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參與開展區域產業協作。
(十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審批和檢查;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準入許可事項;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管理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市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協調全市繭絲綢工作。
(十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信息化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和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推進企業管理諮詢資質認定。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相關的政策,協調全市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四)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信息安全管理,協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開展安全保障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除計算機病毒防治外),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制定相關的規劃並協調管理,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市政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信息產業園的規劃布局和建設指導,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積極培育信息產業,壯大信息產業經濟規模;負責綠谷信息產業園的建設和日常管理;負責制定園區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等。
(十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國家、省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畫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並提供保障服務;審核上報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承擔相關的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的上報,監督管理軍品市場;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實施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和產業化,指導軍民結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七)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與流轉、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擔保及再擔保資金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稽查工作。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招商引資的政策,提出具體措施和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全市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外來投資導向目錄,並負責招商項目的信息發布;制定全市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組織協調全市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和企業來麗開展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承辦市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組團出訪;協調、指導各招商主體和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引進外來投資中介人的獎勵審核;圍繞市政府確定的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聯繫國內外相關大型企業、投資機構來麗考察投資,並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相關數據統計、情況分析和匯總上報。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處與其合署)
組織開展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範、行業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制定和審核行政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系統內普法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和規範相關協會建設。
(二)人事教育處(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三)綜合處(經濟運行處與其合署)
監測、分析全市日常經濟運行態勢,起草月度和季度全市經濟形勢報告,跟蹤經濟和信息化領域調控政策、扶持政策實施效果,組織調研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監測、分析煤電油運的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
(四)投資規劃處(技術改造進步處、行政審批處與其合署)
負責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承擔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的核准申報;審批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承擔對信息化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前置審核;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進口信息技術產品初審工作;承擔各類台站、管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布局和站址的審批、審核;負責全市軟體和信息服務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等相關資質認證的初審工作;擬訂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培育與管理企業技術中心,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應對技術壁壘專項;研究提出技術創新的政策,推動企業實施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
負責辦理本委行政審批(含許可)事項受理、審核、發證等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聯辦、現場踏勘、驗收等工作。
(五)資源能源處
(六)中小企業處
(七)信息化推進與管理處
(八)招商處
直屬機關黨委
人員編制
其他事項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工業和信息化的主管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得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四)中藥產業發展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負責醫療機構中藥質量的管理;組織重大中藥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組織開展中藥人才培養;統籌協調中藥產業發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將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涉及中藥現代化產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列入重點建設計畫。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實施中藥產業現代化科技攻關,組織實施中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中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交易。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擬制全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負責中藥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培育中藥產業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和重點骨幹企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中藥現代化工程;負責組織實施中藥企業技術改造、新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新產品研製計畫;指導中藥企業技術創新。市農業局負責組織牽頭制訂中藥材種植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負責中藥材基地項目申報及基地建設;負責牽頭中藥材規範化種植技術指導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與推廣。市林業局負責組織制訂木本和以森林為載體的中藥材發展規劃;指導木本中藥材生產;加強對珍貴稀有藥材的保護。市商務局負責中藥出口的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中藥材專業市場的培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中藥材市場管理和中藥廣告的管理。各部門要按照上述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做好落實工作。
(七)涉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