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紅十字會

麗水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級分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以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麗水市紅十字會始建於1988年9月。2000年7月,麗水撤地設市,麗水地區紅十字會更名為麗水市紅十字會。2002年4月24日,召開麗水市紅十字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麗水市紅十字會第一屆理事會理事34人。選舉莊志清為會長,孟文賢為常務副會長,鄭利劍、藍資霞為副會長,陶小芳為秘書長。2007年9月28日,麗水市紅十字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在麗水召開,這是麗水市紅十字會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大會聘請市委書記樓陽生,市委副書記、市長陳榮高為名譽會長,市人大副主任劉國安、市政協副主席韋鐵民為名譽副會長,選舉產生麗水市紅十字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45名。選舉莊志清為會長,邱務土、鄭利劍、汪帆、江春松為副會長,項金平為專職副會長,任命陶小芳為秘書長。

機構簡介,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簡介

歷史沿革

麗水市紅十字會麗水市紅十字會
自成立以來,麗水市紅十字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關心、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熱心幫助。在中國紅十字會和浙江省紅十字會的統一部署下,麗水市紅十字會緊緊圍繞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浙江省實施〈紅十字會法〉辦法》,大力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積極弘揚“人道、博愛、奉獻” 紅十字精神,依法建會、依法興會,在開展備災救災、現場救護培訓、推動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倡導扶危濟困、敬老助殘及社會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5年11月,麗水市紅十字會被評為“印度洋海嘯募捐組織獎”;2006年9月,被評為“全國紅十字衛生救護工作先進集體”;2008年3月,被評為“2007年度全省紅十字系統先進集體”。
目前,全市有縣(市、區)紅十字會9個,學校紅十字會38個,醫療衛生紅十字會6個,社區紅十字工作委員會4個,社區紅十字衛生服務中心6個,冠名醫療機構1個,團體會員單位313個,會員49763人(其中成員會員13857人,青少年會員35906人),註冊志願者1200餘人。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麗水市紅十字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開展備災、救災工作。
2、普及應急救護和常見疾病預防知識,開展初級現場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
3、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和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4、宣傳和推動無償獻血;開展造血幹細胞、遺體(器官)捐獻工作,預防控制愛滋病宣傳和健康教育、關愛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
5、吸收會員、招募志願者開展社會服務及社區紅十字服務工作。
6、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7、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開展與國際紅十字組織和各國紅十字會的交流與合作。

機構設定

麗水市紅十字會內設辦公室、賑濟處兩個處室。
辦公室職能
1、負責綜合協調麗水市紅十字會機關行政事務以及組織、人事、黨務、財務、安全、機關統計、檔案等工作。
2、負責制定麗水市紅十字會有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總結,籌備召開理事會議、會員代表大會。
3、做好機關和會領導的相關服務工作,以及與省紅十字會、縣紅十字會、相關部門的聯繫工作。
4、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紅十字宗旨、原則、法規、章程開展紅十字宣傳工作及國際人道法的傳播工作。
5、對麗水市紅十字會重大事件、工作動態等信息進行宣傳報導,負責麗水市紅十字會網站的維護和管理。
6、負責策劃紀念“五?八”世界紅十字日等大型活動。
7、負責對學校紅十字工作的組織、指導、管理,組織和策劃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8、指導各級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負責發展會員和團體會員單位,發展和管理紅十字志願者。
賑濟處職能
1、負責全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的災情調查與上報、呼籲、制定救災方案,積極開展救災工作;組織實施市紅十字會備災工作;指導縣(市、區)紅十字會開展備災救災工作。
2、負責國內外救災款物的接受、管理、分配、轉運、發放以及救災物資的採購
3、依法開展募捐和籌資工作。組織開展會費收繳工作。
4、對易受損害群體進行救助;配合財務進行救災款物的審計工作。
5、負責麗水市民眾性現場救護培訓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6、指導社區、社區紅十字服務站開展體現紅十字宗旨的各項工作。
7、承擔遺體(器官)捐獻、造血幹細胞捐獻工作的動員、登記等日常性工作。
8、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無償獻血、愛滋病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單位地址

單位名稱:麗水市紅十字會
單位地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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