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商務局

麗水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浙委辦[2010]118號),設立麗水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是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市商務局
  • :麗水市行政中心4樓
  • 職能處室:6個
  • 行政編制:18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具體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制訂全市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巨觀運行情況;巨觀指導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
  (三)指導、協調全市外經貿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外經貿企業;配合工商部門對外經貿企業出口商品的商標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的配額;指導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負責對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四)管理全市機電產品的進出口及招標工作;指導機電產品出口生產體系的建設;指導外經貿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
  (五)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負責葛欠服務貿易統計,指導出口廣告宣傳;負責全市國際貨運設歸戲代理行業管理,審核上報國際貨運代理經營權。
  (六)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企朵腿船炒業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編制招商計畫,組織開展對外招商、談判等活動;負責招商網路建設,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契約、章程及其變更和發放批准證書;審批、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七)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審核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引進技術和設備進口;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的審核;審批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加工貿易;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性質的認定;組織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八)研究制訂全市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批、申報與管理;審核申報外經經營權;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國際合作業務;審報全市境外承包騙阿講工程、勞務合作等項目;負責審報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年度審核;審報全市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接受國際多邊援助;指導本市優勢產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參與國際競爭;負責境外機構的信息綜合與交流。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規劃,指導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貿發展資金的使用;分類指導協調進出口貨源的管理。
  (十)指導全市開發區涉外工作;對全市開發區貫徹執行國家涉外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參與開發區涉外政策的制定;指導開發區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國有外經貿企業改革,審批市級國有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指導和管理全市外經貿系統的財務管理及統計工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外經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審核申報外經貿出國(境)團組,負責管理外商邀請工作;負責接待境外貿易代表團組;協調麗水貿促會、麗水國際商會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財務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綜治、後勤、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推進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參與擬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市商務專項資金安排。承套仔拜擔並指導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監測分析統計。牽頭組織涉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商貿發展處。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擬訂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承擔成品油經營行政許可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甩寒船擊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負責商務罪淚格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和商品價格,組織開展內貿行業統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配合開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管理有關工作。  
  (三)電子商務處。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平台和產業基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跨境等領域的電商套用和創新。組織推進新型貿易中心建設,推動電商國際化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則、模式、標準、人才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配套支撐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  
  (四)對外貿易處。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政策和我市進出口公平貿易及貿易救濟相關政策。擬訂商務領域境內外展覽計畫。負責全市展覽業管理,推進行業標準和體系建設,指導境內外展覽活動。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測分析外貿進出口運行狀況,承擔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推進跨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承擔進口促進和加工貿易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預警機制。負責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指導各類貿易摩擦案件、歧視性貿易壁壘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牽頭協調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事務。  
  (五)外資外經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掛開發區處牌子)。擬訂利用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對外勞務合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和考核、統計監測、聯合年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招商活動,協調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審核報批開發區設立、升級和整合提升。承擔開發區運行統計監測分析。指導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及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序列的開放平台有關工作。管理國際產業合作園。組織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經驗和成果在全市的複製推廣工作。負責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投資備案。起草有關商務地方規範性檔案。推進商務系統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具體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制訂全市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巨觀運行情況;巨觀指導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
  (三)指導、協調全市外經貿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外經貿企業;配合工商部門對外經貿企業出口商品的商標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的配額;指導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負責對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四)管理全市機電產品的進出口及招標工作;指導機電產品出口生產體系的建設;指導外經貿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
  (五)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負責服務貿易統計,指導出口廣告宣傳;負責全市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審核上報國際貨運代理經營權。
  (六)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編制招商計畫,組織開展對外招商、談判等活動;負責招商網路建設,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契約、章程及其變更和發放批准證書;審批、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七)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審核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引進技術和設備進口;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的審核;審批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加工貿易;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性質的認定;組織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八)研究制訂全市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批、申報與管理;審核申報外經經營權;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國際合作業務;審報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項目;負責審報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年度審核;審報全市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接受國際多邊援助;指導本市優勢產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參與國際競爭;負責境外機構的信息綜合與交流。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規劃,指導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貿發展資金的使用;分類指導協調進出口貨源的管理。
  (十)指導全市開發區涉外工作;對全市開發區貫徹執行國家涉外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參與開發區涉外政策的制定;指導開發區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國有外經貿企業改革,審批市級國有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指導和管理全市外經貿系統的財務管理及統計工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外經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審核申報外經貿出國(境)團組,負責管理外商邀請工作;負責接待境外貿易代表團組;協調麗水貿促會、麗水國際商會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科室分工:  
  (一)辦公室(掛綜合財務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綜治、後勤、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推進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參與擬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市商務專項資金安排。承擔並指導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監測分析統計。牽頭組織涉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商貿發展處。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擬訂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承擔成品油經營行政許可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負責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和商品價格,組織開展內貿行業統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配合開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管理有關工作。  
  (三)電子商務處。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平台和產業基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跨境等領域的電商套用和創新。組織推進新型貿易中心建設,推動電商國際化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則、模式、標準、人才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配套支撐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  
  (四)對外貿易處。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政策和我市進出口公平貿易及貿易救濟相關政策。擬訂商務領域境內外展覽計畫。負責全市展覽業管理,推進行業標準和體系建設,指導境內外展覽活動。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測分析外貿進出口運行狀況,承擔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推進跨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承擔進口促進和加工貿易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預警機制。負責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指導各類貿易摩擦案件、歧視性貿易壁壘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牽頭協調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事務。  
  (五)外資外經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掛開發區處牌子)。擬訂利用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對外勞務合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和考核、統計監測、聯合年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招商活動,協調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審核報批開發區設立、升級和整合提升。承擔開發區運行統計監測分析。指導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及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序列的開放平台有關工作。管理國際產業合作園。組織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經驗和成果在全市的複製推廣工作。負責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投資備案。起草有關商務地方規範性檔案。推進商務系統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18名(含派駐紀檢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直屬機構

市商貿發展辦公室為市商務局直屬相當於正科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是: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全市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實施,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承擔國內會展行業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領導班子

孫俐瓏,局長,主持麗水市商務局全面工作。聯繫辦公室
聶陳杰,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利用外資、開發區管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國際服務貿易、行政審批、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外商投資與服務貿易處、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行政審批處)、國際投資促進中心。聯繫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熊勇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黨組書記負責紀檢監察、人事教育、機關效能建設、機關黨建等工作。
張建偉,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對外貿易、公平貿易、財務管理、信息宣傳、綜合文字、經濟綜合運行分析與監測等工作。分管對外貿易處、綜合處。聯繫貿促會、國際商會。
宋小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市場體系建設、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國內貿易等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與運行調節處、商貿發展辦公室。聯繫各內貿商協會。
李建安,黨組成員,協助局長、黨組書記負責行政事務、維穩、信訪等工作,主持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財務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綜治、後勤、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推進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參與擬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市商務專項資金安排。承擔並指導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監測分析統計。牽頭組織涉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商貿發展處。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擬訂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承擔成品油經營行政許可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負責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和商品價格,組織開展內貿行業統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配合開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管理有關工作。  
  (三)電子商務處。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平台和產業基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跨境等領域的電商套用和創新。組織推進新型貿易中心建設,推動電商國際化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則、模式、標準、人才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配套支撐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  
  (四)對外貿易處。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政策和我市進出口公平貿易及貿易救濟相關政策。擬訂商務領域境內外展覽計畫。負責全市展覽業管理,推進行業標準和體系建設,指導境內外展覽活動。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測分析外貿進出口運行狀況,承擔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推進跨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承擔進口促進和加工貿易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預警機制。負責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指導各類貿易摩擦案件、歧視性貿易壁壘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牽頭協調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事務。  
  (五)外資外經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掛開發區處牌子)。擬訂利用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對外勞務合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和考核、統計監測、聯合年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招商活動,協調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審核報批開發區設立、升級和整合提升。承擔開發區運行統計監測分析。指導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及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序列的開放平台有關工作。管理國際產業合作園。組織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經驗和成果在全市的複製推廣工作。負責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投資備案。起草有關商務地方規範性檔案。推進商務系統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具體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制訂全市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巨觀運行情況;巨觀指導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審核申報對外貿易經營權。
  (三)指導、協調全市外經貿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外經貿企業;配合工商部門對外經貿企業出口商品的商標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的配額;指導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負責對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四)管理全市機電產品的進出口及招標工作;指導機電產品出口生產體系的建設;指導外經貿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
  (五)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負責服務貿易統計,指導出口廣告宣傳;負責全市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審核上報國際貨運代理經營權。
  (六)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編制招商計畫,組織開展對外招商、談判等活動;負責招商網路建設,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契約、章程及其變更和發放批准證書;審批、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七)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審核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引進技術和設備進口;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的審核;審批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加工貿易;審核申報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性質的認定;組織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八)研究制訂全市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審批、申報與管理;審核申報外經經營權;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國際合作業務;審報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項目;負責審報外派勞務人員許可證年度審核;審報全市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接受國際多邊援助;指導本市優勢產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參與國際競爭;負責境外機構的信息綜合與交流。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規劃,指導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貿發展資金的使用;分類指導協調進出口貨源的管理。
  (十)指導全市開發區涉外工作;對全市開發區貫徹執行國家涉外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參與開發區涉外政策的制定;指導開發區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國有外經貿企業改革,審批市級國有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指導和管理全市外經貿系統的財務管理及統計工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外經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審核申報外經貿出國(境)團組,負責管理外商邀請工作;負責接待境外貿易代表團組;協調麗水貿促會、麗水國際商會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科室分工:  
  (一)辦公室(掛綜合財務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綜治、後勤、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推進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參與擬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參與審核、申報中央、省、市商務專項資金安排。承擔並指導全市商務運行狀況監測分析統計。牽頭組織涉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商貿發展處。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擬訂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承擔成品油經營行政許可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負責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和商品價格,組織開展內貿行業統計,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配合開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管理有關工作。  
  (三)電子商務處。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平台和產業基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跨境等領域的電商套用和創新。組織推進新型貿易中心建設,推動電商國際化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規則、模式、標準、人才等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配套支撐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  
  (四)對外貿易處。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政策和我市進出口公平貿易及貿易救濟相關政策。擬訂商務領域境內外展覽計畫。負責全市展覽業管理,推進行業標準和體系建設,指導境內外展覽活動。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測分析外貿進出口運行狀況,承擔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推進跨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承擔進口促進和加工貿易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預警機制。負責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指導各類貿易摩擦案件、歧視性貿易壁壘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牽頭協調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事務。  
  (五)外資外經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掛開發區處牌子)。擬訂利用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及對外勞務合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和考核、統計監測、聯合年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招商活動,協調促進重大項目落地。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審核報批開發區設立、升級和整合提升。承擔開發區運行統計監測分析。指導協調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及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序列的開放平台有關工作。管理國際產業合作園。組織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經驗和成果在全市的複製推廣工作。負責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投資備案。起草有關商務地方規範性檔案。推進商務系統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18名(含派駐紀檢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直屬機構

市商貿發展辦公室為市商務局直屬相當於正科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是: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全市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實施,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承擔國內會展行業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領導班子

孫俐瓏,局長,主持麗水市商務局全面工作。聯繫辦公室
聶陳杰,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利用外資、開發區管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國際服務貿易、行政審批、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外商投資與服務貿易處、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行政審批處)、國際投資促進中心。聯繫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熊勇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黨組書記負責紀檢監察、人事教育、機關效能建設、機關黨建等工作。
張建偉,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對外貿易、公平貿易、財務管理、信息宣傳、綜合文字、經濟綜合運行分析與監測等工作。分管對外貿易處、綜合處。聯繫貿促會、國際商會。
宋小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市場體系建設、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國內貿易等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與運行調節處、商貿發展辦公室。聯繫各內貿商協會。
李建安,黨組成員,協助局長、黨組書記負責行政事務、維穩、信訪等工作,主持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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