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改局職能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擬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委託向曲靖市麒麟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參與實施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土地政策執行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區政府信用貸款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區投資及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對區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執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和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頒布實施的價格、收費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擬訂價格調控和監管的政策措施,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負責價格、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協調重大價格及收費爭議;依法監督檢查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執行,指導價格誠信建設;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及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開展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工作。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綜合管理,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中央、省、市、區規劃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電、油、氣等能源資源管理,擬訂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除煤炭)的有關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除煤炭)的行業管理,擬訂能源(除煤炭)行業標準和準入條件,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除煤炭)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除煤炭)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九)負責規劃編制的綜合管理,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受理區級重大專項規劃,負責牽頭編制起草區級總體規劃,負責擬訂區級專項規劃年度審批計畫,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論證區級專項規劃草案,負責專項規劃的相關協調和銜接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批發布部分區級專項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市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麒麟區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促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參與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配合做好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檔案,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曲靖市麒麟區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曲靖市麒麟區支援鐵路建設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信貸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執行好糧食政策,通過法規和行業發展規劃,引導糧食企業按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要求守法經營。
(十六)健全糧食市場準入制度,培育和發展多元化的糧食市場主體參與糧食流通,引導企業誠信經營,負責對全區社會糧食經營業主及用糧龍頭企業糧食入市收購、批發經營資格的審批、認定和年審工作。
(十七)負責提出全區糧食總量平衡,保持合理庫存,建立和完善糧食安全預警體系,完善糧食儲備調節機制,發揮糧食儲備蓄水池作用,加強對糧食市場的巨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
(十八)負責對全區糧食行業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規範糧食流通秩序,強化糧食質量監督和糧食收購資格審核。
(十九)負責監督、指導糧食購銷經營企業做好糧油質量標準的執行和管理工作,執行好國家制定的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
(二十)落實和保障軍隊糧食供給,指導和協調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退耕還林等以糧代賑項目的糧食供應。
(二十一)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專項儲備糧的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調查建議和收購、輪換、銷售計畫。報經批准後並負責督促實施,監督檢查地方政府儲備糧的儲存、質量和安全。
(二十二)負責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管好、用好糧食系統的專項補貼、糧食風險基金。
(二十三)負責全區糧食行業信息、收集國內外糧食流通市場信息及科技進步信息、網路系統、建立糧油交易網站,穩步發展電子商務,逐步實行糧油購銷的現代化。
(二十四)承辦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