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都區國稅局

鹽城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國稅系統下轄8個正科級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及62個基層副科級分局。市區下設2個直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2個派駐機構和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市局機關設有12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都區國稅局
  • 外文名:YAN CHENG MUNICIPAL OFFICE, SAT
  • 位置:鹽都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稅收工作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定義:,主要職責是:,

定義:

主管鹽都區內中央稅(消費稅)、中央地方共享稅(增值稅、新辦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的徵收管理。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本系統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市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四、負責本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各項地方稅、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對註冊稅務師及稅務代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情況。
七、負責本系統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八、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和黨群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及財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一、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諮詢。圍繞本地區經濟工作,發揮稅收調控和監督職能,為發展市場經濟和社會事業服務。
十二、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