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鹽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鹽田區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直屬行政事務機構。

其主要職能是:
(一)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貫徹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等行業的安全生產標準;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區安全生產重、特大應急救援預案草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重大安全生產科技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二)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指導、協調和監督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交通、國土、環保、水務等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或參與區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監管職能。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情況;監督企業生產條件,包括設備(特種設備除外,下同)、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工作,組織查處事故中違法行為並監督落實。
(五)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負責登記、統計和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承接轄區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業務的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管。
(七)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評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下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註冊安全主任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承擔區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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