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根據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鹽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滄辦字〔2010〕12號)和《鹽山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鹽政字〔2010〕26號),設立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鹽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Yanshan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鹽山縣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責調整

按照機構改革精神和實際工作需要,本著與省、市政府辦公廳、室機構職責相銜接的原則,對縣政府辦公室職能作如下調整:
(一)根據《鹽山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鹽政字〔2010〕26號)和《鹽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將縣人防旅遊無線電管理職能移交相關部門的通知》(鹽政字〔2009〕14號)檔案精神,鹽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及其職能移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旅遊辦公室、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及其職能移交縣文廣新局。
(二)根據《滄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外事辦增掛牌子的通知》(滄機編字〔2008〕8號),縣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承擔,履行相關職能,對外保留縣政府外事僑務港澳辦公室名稱。
(三)根據《鹽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鹽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批覆》,增設“鹽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規格為股級行政機構,隸屬縣政府辦公室管理,履行應急管理相關職能。應急辦主任可以由一名副主任兼任。
(四)根據《滄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設立鹽山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的批覆》,增設“鹽山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機構,行使相關行政管理職能。金融辦主任可以由一名副主任兼任。
(五)為加強政府保密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參照其他縣(市、區)機構設定,增設“機要室(保密室)”,規格為股級行政機構,行使政府保密管理和政府系統機要檔案管理職責。
(六)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參照其他縣(市、區)機構設定,增設“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規格為股級行政機構,行使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職責。
(七)按照削減股室設定的原則,撤銷秘書股。

主要職責

(一)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的關係和工作,對重要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二)圍繞縣政府各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發布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組織縣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縣政府領導講話稿和其他文稿。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示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及縣政府重要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縣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辦理分管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五)做好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重大災情和重大事故。及時報告民眾來信來訪中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
(六)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做好政府入口網站的維護工作,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縣的行政執法工作,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行政執法證件;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
(八)搭建金融平台,協調各金融機構提高貸款規模,加強金融監管,推進企業上市,最佳化金融環境。
(九)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活動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各類會議。
(十)負責做好政府機關建設工作和管理。
(十一)做好縣政府各類志書的修編工作。
(十二)做好外事僑務工作。
(十三)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行政公文的把關處理;負責辦公室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政府檔案的收發、傳閱和列印工作。
(二)行政股
負責印信管理及政府機關值班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指導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工作,保障後供應;督導政府機關環境衛生和工作紀律。
(三)信息調研股
負責采編《政務信息》和信息上報工作,對各鄉鎮、各部門和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信息採用情況進行定期通報;積極組織調研活動,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四)督查承辦室
負責督導檢查國家、省、市、縣重要檔案、會議精神及縣級以上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督導落實縣政府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和一定時期的中心任務;辦理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機要室(掛“保密室”牌子)
履行政府保密管理職責,負責政府公文的登記、呈送、收發工作;機要檔案的存檔、立卷、保管工作。
(六)應急辦
履行應急職責,及時掌握和報告重大情況和動態,負責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和信息上傳下達工作。
(七)公開辦
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縣政府電腦、網路的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所發布信息的收集和初審工作。
【備註】:政府法制辦、外事辦設在政府辦公室內,對外保留名稱
(一)法制辦
指導、協調全縣的行政執法工作,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管理行政執法證件;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
(二)外事辦
負責對外事務的管理與協調,負責因公出國報批和邀請外國人來訪報批等工作。

人員編制

鹽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7名,工勤編制3名。縣級領導職數7名,其中縣長1名,副縣長6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1、綜合股:行政編制2名,工勤編制3名,設股長1名。
2、行政股:行政編制2名,設股長1名。
3、信息調研股:行政編制2名,設股長1名。
4、督查承辦股:行政編制2名,設股長1名。
5、機要室:行政編制2名,設主任1名。
6、應急辦:行政編制2名,設主任1名,由政府辦副主任兼任。
7、公開辦:行政編制1名,設主任1名,由政府辦副主任兼任。
法制辦:行政編制2名,設主任1名。
外事辦:行政編制2名,設主任1名,由政府辦副主任兼任。

其他事項

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鹽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鹽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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