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旅遊局

位於鹽城市,是中國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主要管理旅遊事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旅遊局
  • 直屬單位:中國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部門
  • 設立時間:2010
  • 屬性:機關單位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鹽城市委鹽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鹽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鹽委〔2010〕8號),設立市旅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制定全市旅遊發展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旅遊發展戰略,編制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國民休閒計畫,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組織全市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和旅遊宣傳促銷計畫,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協調組織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工作,組織推進國際、國內、出境旅遊的發展。
(四)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與服務行為,受理旅遊消費者投訴。
(五)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和旅遊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
(六)擬訂全市旅遊人才培養規劃,組織旅遊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規劃發展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綜合文稿的起草和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公開、安全保密、後勤保障以及局內外協調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協調旅遊專項經費核撥監管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和黨建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考試、發證工作;承擔赴境外公務出訪、培訓等項目的報批工作;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制定國民休閒旅遊計畫;承擔紅色旅遊、鄉村旅遊有關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度假產品的規劃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編報旅遊項目建設與投資計畫;指導全市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業務工作;組織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的審批與申報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
(二)旅遊促進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面向國際、國內的旅遊形象宣傳和推介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承擔重大旅遊節慶和旅遊會展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承擔本市與國際、國內旅遊機構的交流合作工作;承擔假日旅遊有關工作;指導本市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承擔旅行社的設立申報和監管工作;承擔本市出入國(境)旅遊團組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信息網路業務的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等工作。
(三)質量管理處(旅遊執法大隊)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的政策法規和質量標準;研究擬訂全市旅遊管理的實施辦法和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訴訟的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標準化工作;承擔旅遊星級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旅遊協會聯繫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為:辦公室3名,旅遊促進處3名,質量管理處3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另核紀檢組長(副處職)1名;正副處長(主任)4名,其中處長(主任)3名,副處長(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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