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射陽縣人民法院

鹽城市射陽縣人民法院

射陽縣人民法院設立於1949年8月7日,前身為成立於1942年冬的射陽縣承審員辦公室,1945年改為司法科,1949年改為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位於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合德鎮晨光路2號。全院現有正式在編幹警137人,本科以上學歷132人,占總人數的96.35%,擁有碩士以上學位13人,占總人數的9.49%。射陽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射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職能為:1、依法審判法律法規規定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申訴,審理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3、執行本院辦理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仲裁裁決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和其他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
  • 區位: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
  • 地址:江蘇省射陽縣合德鎮晨光路2號
  • 郵政編碼:224300
  • 聯繫電話:0515-69220031
  • 成立時間:1949-08-07
  • 全院人數:137人
  • 院長姓名:王如平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射陽縣人民法院設立於1949年8月7日,前身為成立於1942年冬的射陽縣承審員辦公室,1945年改為司法科,1949年改為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位於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合德鎮晨光路2號。全院現有正式在編幹警137人,本科以上學歷132人,占總人數的96.35%,擁有碩士以上學位13人,占總人數的9.49%。射陽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射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職能為:1、依法審判法律法規規定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申訴,審理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3、執行本院辦理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仲裁裁決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和其他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機構設定

射陽縣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審判監督庭、少年審判庭、執行局(含綜合科、實施科、裁決科)、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行政裝備管理科、司法鑑定科、審判管理辦公室等職能部門及耦耕人民法庭、興橋人民法庭、黃沙港人民法庭、開發區人民法庭等4個人民法庭。院設黨總支部,下設10個支部。

所獲榮譽

近年來,射陽法院多次受到上級法院和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先後被省高院表彰為“人民滿意法院”、“文明法院”、“信息化建設工作先進集體”、“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信訪工作先進集體”、“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兩次榮獲集體二等功。2013年被表彰為“鹽城市文明單位”。 幹警陶桂程同志被評為“全國法院勞模”, 幹警蔡乾春同志被評為“全國人民滿意好法官”。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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