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

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

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是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區體育局牌子。

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鹽城市亭湖區毓龍東路6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區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各鎮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局管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指導區直中國小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2.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
3.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民眾團體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學校統戰工作,指導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團體開展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5.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和具體舉措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6.負責教育事業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含幼稚園、職業學校,下同)布局調整,指導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7.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收費、國有資產、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體育經費投入使用情況;負責全區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校舍建設、校園環境建設和教育裝備工作。
8.指導全區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和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政策規定,制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辦學評估標準,促進教育教學改革。
9.指導全區中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政策規定,制訂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職業教育教材建設,開展職業指導工作,促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各類繼續教育和社會教育。
10.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11.指導全區中國小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全區中國小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組織、指導教師培訓工作。
12.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學籍管理工作和有關學歷教育考試招生等工作。
13.指導全區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教育科學研究,組織、協調教育教學活動。
14.組織、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15.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中國小督導檢查、評估驗收和質量監測等工作。
16.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17.負責全區中國小規劃建設、教育教學、隊伍建設、經費管理、督導評估、質量監測、考核獎懲、安全穩定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18.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我區體育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19.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區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區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0.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21.負責全區體育領域安全生產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2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3.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教育局配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職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職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職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與區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教育局負責除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審批,民辦學校修改章程的備案,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全民健身設施拆遷或者改變用途批准,臨時占用體育設施批准,設立健身氣功活動站點審批以外的教育、體育領域行政審批工作。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終止審批,民辦學校修改章程的備案,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全民健身設施拆遷或者改變用途批准,臨時占用體育設施批准,設立健身氣功活動站點審批相關工作。區行政審批局與區教育局共同建立健全審批和監管責任制度及信息平台,做到審批和監管信息實時推送,實現無縫銜接。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規劃財務科、審計科、基礎教育科(安全管理與法治工作科)、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行政許可服務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機關黨總支。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體育局)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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