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的統計上報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的規範性檔案。
(三)負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和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貫徹落實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範性檔案。
(四)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
(五)負責就業資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並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有關規範性檔案,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指導參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增人計畫;負責全區人員調配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和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訂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推進繼續教育的規範性檔案,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八)負責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規範性檔案,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規範性檔案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並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政府系統公務員隊伍綜合管理,依照《公務員法》組織實施公務員日常登記、考核、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辦理市區政府依法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依照區政府行政任免辦法,辦理區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表彰評比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農民工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1、負責會議組織、檔案收發、檔案管理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2、負責信息宣傳、保密、保衛和接待工作。
3、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和國有資產、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
4、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全局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6、負責人大、政協提案建議的督辦工作。
7、負責信訪日常工作。
(二)綜合科
1、負責全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2、全局工作效能、行政事務督查督辦工作。
3、負責紀檢監察、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4、負責信訪案件督查督辦工作。
5、負責日常黨務工作。
6、全區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
7、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1、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呈報工作。
2、負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定管理及人員聘任結果的審核工作。
3、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證書發放工作。
4、做好全區高層次人才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推薦上報工作。
5、負責全區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管理工作。
(四)人事管理科
1、執行國家人事管理的法規、政策,擬定全區行政機關人事管理辦法和人事管理改革總體規劃。
2、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公開招聘、年度考核工作。
3、負責政府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
4、貫徹落實全區軍轉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信訪穩定和解困幫扶工作。
5、負責全區幹部職工學歷驗證工作。
(五)社會保障科
1、負責全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負責工傷認定的初審和資料上報工作。
3、負責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4、協調醫改辦、失業辦各項工作推進。
(六)養老保險科
1、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企業養老保險政策、法規、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的組織實施。
2、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
3、負責監督和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
4、審批企業職工正常退休,負責特殊工種、因病退休(退職)職工的上報工作。
5、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被征地農民養老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我區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政策。
6、負責渭城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補貼審核工作。
7、負責勞動關係有關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承辦特殊工時制度審批。
(七)勞動關係科
1、組織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對區屬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進行指導和監管。
2、指導本區勞動標準的制定工作,負責特殊工時審批。
3、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4、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承擔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6、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統計上報,指導全區仲裁員的考核培訓工作。
7、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處理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
(八)培訓就業科
1、負責全區就業培訓、創業培訓組織實施工作。綜合指導全區就業和農民工工作。
2、負責全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中介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4、負責全區就業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5、負責就業援助、就業幫扶政策的落實工作。
6、負責勞務派遣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
7、負責全區就業創業培訓年度目標任務工作。
(九)工資福利科
1、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收入分配的政策、法規、措施。
2、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3、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待遇。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晉升,任命、招錄、調動、學歷晉升、事業單位崗位變動及高級科技工作人員待遇落實等工資審核工作。
4、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辦理工作。
5、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病退、傷殘、死亡等有關待遇和工齡計算、獨身子女費、護理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工作。
6、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崗位培訓、考核和發證有關工作。
7、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和工資年報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