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

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

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體育局牌子。

根據《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鹹安區委、鹹安區人民政府關於鹹寧市鹹安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李志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Xianan District Bureau of culture and tourism of Xianni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志強 
工作指南,辦公地點,辦公時間,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工作指南

辦公地點

鹹寧市鹹安區長安大道48號。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體育政策措施,起草有關文化和旅遊工作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事業及相關領域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體育融合發展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工作,指導規範全區重點文化和旅遊、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區文物保護、搶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監管。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區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體育市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監管,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體育市場。
(十一)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辦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信息綜合、政務公開、文明創建、信訪、綜治、調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計生、後勤服務、駐村聯繫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體育行業社會組織的監管工作。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起草全局性文稿和綜合性工作報告。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局業務主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人事股(財務股)
擬訂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培訓、調配、考核、晉升、工資、獎懲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崗位考核。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承擔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統籌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三)公共服務股(藝術股)
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措施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承擔戲曲、戲劇、音樂、舞蹈、雜技、美術等文藝生產和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國家、省、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區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圖書館、群藝(文化)館、美術館、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開發利用、宣傳引導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文化的傳承普及和對外交流合作活動。
(四)文物和非遺股
擬訂全區博物館、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安全巡查和管理、資源調研和涉及的保護和修繕工程建設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市文物和非遺項目申報工作。推動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考古發掘與博物館可移動文物的收集整理、建檔建卡、陳列展覽、備案、信息化工作。指導、監督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傳統村落和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與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五)產業發展股
組織擬訂文化設施建設標準,編制文化和旅遊設施重點項目實施方案,指導全區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促進文化、旅遊、體育新型業態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督促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統籌推進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
組織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區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體育裝備技術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促進公共服務品牌創建。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和產品宣傳推廣、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統籌、指導、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節慶展會活動。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活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
(六)市場監管股(行政審批股)
對全區文化、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區文化、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旅遊景區(點)、旅行社的質量等級的評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旅遊飯店的有關星評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文化、旅遊、體育行業設施與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安全保衛的檢查、指導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受理、協調、督辦市場舉報。
負責本局行政審批的所有服務事項,承擔政務服務大廳(文化旅遊視窗)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申報工作;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的設立許可;非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設立備案;負責舉辦涉外(在非演出場所)、涉港澳台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備案;演出經紀機構設立申報工作;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娛樂場所申請從事經營活動等事項的申報工作;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申報工作;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事項等申報工作;全區經營入境旅遊、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分公司及門市部的備案管理。
負責起草文化旅遊和體育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業政策法規宣傳、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綜合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七)體育股
負責全區民眾體育工作;擬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檢測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團體資格審查監督及業務指導;負責全區競技體育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擬訂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青少年體育布局,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業餘訓練、科學選材和後備人才培養輸送工作;負責運動員、裁判員的技術等級管理。

行政編制

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正職7名。
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鹹寧市鹹安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李志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鹹寧市鹹安區委、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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