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地震局成立於1996年,其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地區行署地震工作辦公室,是政府的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行使政府賦予的防震減災工作行政職能,制訂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的地方法律、法規,制定防震減災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制定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並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政府指揮抗震救災辦事機構的職責;管理抗震設防以及震害預測的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地震局
機構概況
機構職責
棕籃棗蘭
增加監漏頁多愚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職責。
(一)根據有刪永舟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防震減災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負責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根據地震動參數或地震烈度審定城鎮建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農村住宅和農村公共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五)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及損失評估,參與制訂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六)負責擬訂市地震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市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櫻兵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婆蜜姜難場所並參與管理。
(七)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八)承擔本行政區域的地震行政執法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