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3年11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鷹潭市月湖區勝利東路5-3號。全院有人員5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35%,研究生學歷10人,占總人數的16.95%。內設14個職能部門和1個派出法庭(白露法庭),是一支年富力強、政治業務素質高的審判隊伍。
機構設定
月湖區現設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少年審判庭以及白露人民法庭等總計15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月湖區法院年平均辦理案件1500餘件。月湖區法院全面履行審判職能,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法院改革,全院工作呈現科學發展、創先爭優的良好勢頭,多項特色工作已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一、訴調對接取得實效。建立了83人的司法協理員隊伍;建立了院領導掛鄉鎮(街道)、法官包村(社區)的法官駐村(社區)包片工作制度;加強了訴調對接平台建設,在市高新產業園區和交警部門建立了“勞動爭議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站”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訴調對接工作室”;以大調解在政府和社會之間築起一道“緩衝帶”。二、創新少年審判工作。月湖區法院作為全省少年審判集中管轄試點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寓教於審,懲教結合”的原則,以“立足審判,適度延伸”為思路,不斷拓展和創新青少年維權工作的方式、方法,突出對未成年犯刑事審判機制創新,促進青少年維權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三、行政審判漸入佳境。積極探索行政糾紛協調解決機制,不斷拓寬行政訴訟受案渠道。每年受理的行政案件占全市法院的一半以上,行政審判注重監督與支持並重,化解和預防並舉,促進依法行政,調和官民矛盾。2012年9月,最高法院機關報《人民法院報》專版報導我院行政審判工作經驗。四、執行工作有新突破。月湖區法院強化執行工作領導,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創新執行工作方法,執行工作保持全市領先地位,在全市基層法院中率先獲得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稱號。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月湖區法院十年五屆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先後被授予“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等稱號,更湧現出一批“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優秀法官”“鷹潭市五四青年獎章”等先進典型。
2020年3月,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獲得2019年度江西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