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駕令

“限駕令”即“限制駕駛車輛”,通過將“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型車輛”列入限制高消費選項,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實施限制駕駛非營運小型車輛(含個人名下的小汽車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車)懲戒措施,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的出行空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限駕令
  • 釋義: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型車輛
實施,解除,運用,

實施

法院決定限駕的,向被執行人發出“限駕令”。同時,申請執行人和社會公眾發現限駕被執行人有駕駛非營運小型車輛行為的,可向法院舉報。
如違反“限駕令”,將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除

只要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就可以解除“限駕令”,如果在限駕期間提供有效的擔保或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也可以解除“限駕令”。

運用

2021年,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向不履行給付義務的被執行人孔某發出“限駕令”,限制其駕駛非營運小型車輛。據悉,這是江西省法院發出的首張“限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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