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按照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治理;督促、檢查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綜合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下級計畫生育工作。
(二)深入調查研究,準確掌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動態,搞好信息交流;向縣委、縣政府及縣人大常委會報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提出對策和建議。
(三)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發展計畫,審批下達特殊生育指標;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檢查評估鄉鎮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監督實施;認真分析人口統計數據,準確掌握人口發展動態。
(四)廣泛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努力提升人口素質。
(五)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對違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查處;指導各鄉鎮推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推廣使用計畫生育科技新成果和節育新技術,協調有關部門著力抓好優生、優育、優教工作。
(六)負責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計畫生育藥具不良反應予以鑑定。
(七)編制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基本建設投資預、決算;擬定藥具供應計畫,監督檢查藥具供應及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監督管理局機關、二級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使用情況。
(八)加強計生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訓制度;管理局機關及二級單位的組織人事等工作;對各級黨政幹部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進行考核;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幹部晉升進行審核,提出“一票否決權”意見;依法查處或監督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九)加強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出台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優惠政策,督促落實各項計畫生育優惠政策。
(十)貫徹執行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縣、鄉(鎮)、村三級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部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審定局檔案、匯報材料等文字材料;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全局大型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負責政工人事工作;負責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政務信息、打字文印、上下接待聯繫、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預、決算,指導基層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社會撫養費管理和使用工作;落實社會撫養費“鄉收縣管”的體制,督促鄉鎮落實計畫生育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負責起草有關計畫生育經費的請示和報告;負責制定計畫生育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二級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綜治維穩、機關計畫生育和文明單位的建設工作。
規劃統計股
負責實施“基層基礎工作流程再造工程”,負責編制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人口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專題調查及抽樣工作;負責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評細則,並監督實施、考核、評估、結賬兌現;指導基層計畫生育台帳建設與資料管理;負責統計人員的培訓;指導基層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育齡婦女生育、節育信息管理。
政策法規股
負責實施“計畫生育惠民工程”,負責擬定有關計畫生育政策和貫徹落實法律、法規的具體行政措施;監督、檢查各地執行計畫生育政策和《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的情況和有關案件的訴訟工作,督促各鄉鎮抓好社會扶養費徵收工作;負責特殊生育指標的審批;負責依法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案件。
宣傳教育股
負責實施“生育文明三級聯創工程”和“關愛女孩行動工程”,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配合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計畫生育社會輿論宣傳;制定全縣計畫生育幹部繼續教育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幹部培訓工作。
科技藥具股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縣”創建活動,爭創全省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縣,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綜合服務,指導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編制縣鄉鎮計生服務機構發展規劃;負責鄉鎮計畫生育中心服務的考核驗收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有關部門對避孕藥具的節育技術推廣使用進行管理監督;管理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鑑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抓好出生嬰兒性別比的控制工作,並制定相關管理措施。
直屬單位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
負責實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升工程”,負責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具體辦法,指導基層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抓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平台交換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抓好城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
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實施“陽光計生行動工程”,開展爭創“全省依法行政先進縣”活動,負責全縣的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協助各鄉鎮做好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對違反計畫生育的黨員、幹部、社會公眾人物調查取證,提請紀檢、監察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給與黨紀政紀處分,並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指導、協助各鄉鎮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對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負責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規範全縣的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縣計畫生育管理中心
負責實施“生殖健康促進工程”,爭創全省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縣,按照“以縣為主,縣管鄉用,雙重管理”的總體思路,不斷完善“以錢養事”機制,負責集中管理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站)人、財、物。繼續推行“三制”管理,即:中心主任實行聘任制、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服務報酬實行績效制。與縣服務站共同履行計畫生育“八項職能”,制定《基層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按照《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形象規範手冊》的要求,推進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標準化形象化建設,協調落實對符合條件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將其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調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職稱考試、職稱評審、資格認可與醫療機構人員同等對待的有關事項。
縣計畫生育服務站
負責實施“生殖健康促進工程”,圍繞計畫生育“八項職能”,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縣服務站自身建設和管理,並督促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服務中心開展工作;負責制定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服務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搞好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婦女病普查普治、生殖健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等諮詢;抓好各鄉鎮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負責計畫生育藥具的管理髮放,對管理和發放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計畫生育新技術的推廣工作;做好計畫生育各類服務數據統計及上報工作;擬訂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建設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服務宣傳工作。
領導班子
姓 名:王澤雲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職 責:主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全面工作和黨組工作。
姓 名:向才軍
職 務:紀檢組長
職 責:分管機關、科技藥具、計畫生育優質服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黨務工作。
姓 名:姚曉峰
職 務:副局長
職 責:分管宣傳教育、計畫生育職能部門工作、招商引資和扶貧聯繫點工作。
姓 名:田萬銀
職 務: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職 責:分管規劃統計、行政執法、政策法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計生協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