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甕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甕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介紹,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州縣制定的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民政、農業、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推動全縣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組織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領導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張真舉(黨組書記 、局長):主持縣人口計生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等工作。
猶 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劃統計、信息化建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財務工作、四幫四促工作等工作。
李君德(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新機制建設、整髒治亂、宣傳教育、綜合股、退休老乾等工作。
侯顯會(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服務中心主任):協助局長工作,主持縣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婦幼保健,科技股、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術後併發症鑑定、病殘兒鑑定、工、青、婦工作、創先爭優等工作。
劉莉華(黨組成員、縣計生協專職副會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計生協會、村(居)民自治、利益導向和項目建設年工作、基建等工作。
蔡正權(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政策法規、信訪、應急、安全維穩、作風建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統戰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和行政事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目標績效考核、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社會撫養費、藥具經費及獎勵扶助等經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基建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利益導向機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訪、村(居)民自治和“三結合”工作的規劃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研究全縣人口發展規劃,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網路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的發展動態監測和信息綜合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與便民維權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宣傳教育科。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發布;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開展“關愛女孩”等相關活動;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科學技術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礎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和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指導出生缺陷預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生缺陷干預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參與優生優育和預防愛滋病等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紀檢監察機構為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級幹部兼任。

人員編制

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人員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常務副局長1名,正科級),紀檢組長1名,非領導職務按有關規定執行,科長或副科長6名。機關工勤人員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保留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按瓮編〔2010〕8號檔案執行,將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更名為甕安縣計畫生育協會,列入群團序列,為縣委領導下的民眾團體,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黨組代管。事業編制5名,設會長1名(兼),專職副會長1名(正科級),秘書長1名(副科級)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辦公室,為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6名,設主任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具體職責:擬訂全縣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各項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出生人口性別的調研和分析;對鄉鎮性別比日常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實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調組織綜合治理成員單位依法開展打擊“兩非”專項活動,辦理涉及“兩非”案件;建立區域協作機制,與周邊市(縣)開展聯防聯治,參與跨省、市、縣、區和跨部門的區域協作案件的查處和督辦。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撤銷縣婦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務中心,單獨建立甕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為副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0名,其中:管理人員1名,專業技術人員19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2名(正股級)。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具體職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計畫生育技術優質服務,開展婦女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出生缺陷干預,生殖保健、優生優育諮詢服務,節育環置取、男女絕育術、男女復通術、不孕不育診治、醫學輔助檢查、人工與藥物流產、皮下埋植法避孕,生育指導與避孕諮詢,避孕方法使用與知情選擇,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診治,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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