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14年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 地區:鶴壁市
- 國家:中國
- 類型: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主要任務,時間安排,檢查對象,政策界限,工作要求,頒布日期,
主要任務
發現並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對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嚴重的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警示約談;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令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令)對違法用地嚴重的縣區、鄉鎮政府實施問責;對縣區、鄉鎮的年度國土資源管理狀況進行分析評估、督促檢查。
時間安排
2014年5月,對2014年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縣區結合2013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整改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
5月至7月,各縣區對照下發的圖斑數據,對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的行為進行整改查處。
7 月 15 日 前,市政府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區的實地核查、整改和查處工作進行督查,各縣區向市國土資源局初報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數據成果。市政府根據各縣區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數據成果和督查情況,開展警示約談和責任追究。
7月底前,迎接省政府督查組對我市的實地核查、整改和查處工作的督查;同時,向省國土資源廳上報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數據成果。
8月,根據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審核情況,將審核、督查意見下發各縣區,督促整改糾正,並完成市級驗收。
9月,迎接省級驗收和國家抽查。在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通過驗收後5日內,各縣區政府向市政府報送工作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
檢查對象
2014年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的對象為國土資源部下發的疑似違法用地圖斑,包括以下四類:一是土地變更調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設用地與國土資源部綜合信息監管平台建設用地審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設用地圖斑;二是土地變更調查國家級外業核實認定不真實,及審核未通過的設施農用地和臨時用地,作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納入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的圖斑;三是土地變更調查中對於路基寬度大於 6.5 米 或路面寬度大於 6 米 的新增道路,應按公路用地進行變更而未變更,作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納入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的圖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中地方填報為“空閒地”,但2012、2013兩年度遙感影像均顯示為已建設的圖斑。
2014年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的對象為國土資源部下發的礦產疑似違法圖斑。
政策界限
(一)關於問責政策。停止執行2012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關於對符合“一戶一宅”等要求的農村宅基地、已經依法取得採礦權但尚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採礦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涉及的違法用地,在實施問責時不計入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的政策。以上三類違法用地與國家、省級重點工程項目違法用地,根據市、縣政府在用地監管和報批過程中履行職責情況,責任追究時視情節區別對待。
(二)關於“歷史批文”。2010年以前各種形式的“歷史批文”(即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時報變更,但在國土資源部審核時未予認可,或是當時未報變更的建設用地批准檔案)一律不予認可,相關批文所涉及的地塊進行開發利用時,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即開發利用的,一律按違法用地認定。對建設占用農用地但無法提供農用地轉用等建設用地審批檔案的項目,除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緊急用地外,一律按違法用地認定。
(三)關於試點用地。對經國土資源部批准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採礦用地利用方式改革等各類試點用地,凡未按要求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的,一律不予認可。對未經國土資源部批准,由地方按照國土資源部和河南省合作協定等自行開展的各類試點用地,由地方報國土資源部進行審查。經審查不予認可的,一律按違法用地認定。
(四)關於非新增建設用地。凡納入土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的疑似違法用地圖斑,都是經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核實確認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只對其合法性作出判斷。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信息系統不設“非新增建設用地”或“實地偽變化”選項。
(五)關於五種特殊情形違法採礦行為的界定。經核查,屬以下五種情形之一、且屬於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轄範圍的,確認為違法採礦行為,應依法進行處理:一是在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或公益性建設項目中,在批准占地範圍外採挖砂、石、土用於本項目建設,或雖然在批准占地範圍內採挖砂、石、土但將其銷售獲利或假借實施建設為名違法採礦的;二是雖然已向登記機關提交採礦權申請、已申請探礦權轉採礦權且登記機關已受理、礦區範圍已批覆,但未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即實施採礦的;三是井巷工程在批准的礦區範圍外且實施了採礦行為的;四是在實施與礦產資源開採有關聯的活動(如河道采砂、清淤等)中,未依法依規取得相關許可即採礦的;五是實施土地整理、荒山荒坡開墾、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治理、煤田滅火等工程中,伴隨礦產品采出並將其銷售獲利或者假借實施上述活動違法採礦的。
(六)其他有關政策界限延續不變。上述政策界限規定以外的,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工作規範要求實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礦產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法案件,整改違法行為,承擔整改主體責任。要切實加強宣傳引導,教育幹部民眾樹立節約集約用地用礦、嚴格保護耕地理念,共同維護國土資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密切協調配合。建立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及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共同參與衛片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積極履行職責,形成執法合力,依法依規查處各類土地、礦產違法行為。
(三)整改查處違法行為。對發現的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做到依法依規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移交公安司法機關、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拆除整改“五到位”。對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查處不積極、不到位的縣區,要採取暫停辦理用地用礦審批、扣減用地指標等方式,督促整改查處到位。對轄區出現土地違法問責比例超過8%、違法比例在全市排名靠前、查處整改率未達到100%、落實率低於90%、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的縣區、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其他責任人,依據15號令實施責任追究。市國土資源局要選取一批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
(四)嚴格核查驗收。建立圖斑核查和數據上報層層審核簽字制度,填表人對所填報表格必須簽名並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各級領導要審核簽字並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領導責任。數據通過省級驗收正式上報後,不得修改。市政府將採取各縣區之間交叉互檢等方式進行核查驗收。對虛報瞞報數據、偽造審批檔案或用地現場等弄虛作假的縣區,將通報批評並嚴肅問責。
頒布日期
201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