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品牌傳承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鵬華品牌傳承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鵬華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鵬華品牌傳承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鵬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6.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431
  • 成立日期:2014012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通過積極靈活的資產配置,並精選優質的品牌類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力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爭取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境全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果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會做相應調整。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過對巨觀經濟基本面(包括經濟運行周期、財政及榆察促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的分析判斷,和對流動性水平(包括資金面供需情況、證券市場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三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收益,並據此對本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現金之間的投資戲才捆比例進行動態調整。
本基金結合市場主要經濟和金融變數的變動情況,綜合分析各類金融資產的預期收益和風險特徵及其變化方向,在股票和債券等大類資產之間進行靈活地配置,同時兼顧動態資產配置中的風險控制和成本控制。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策略包括行業配置策略和個股投資策略。核心思路在於:1)評判行業的增長前景、行業結構、商業模式、競爭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資機會少凝察;2)評判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品牌優勢、管理層、治理結構等祝去喇匪以及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是否契合未來行業增長的大趨勢,對企業基本面和估值水平進行綜合的研判,深度挖掘具有投資潛力的個股。
(1)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關注的重點包括行業增長前景、行業利潤前景和行業成功要素。對行業增長前景,主要分析行業的外部發展環境、行業的生命周期以及行業波動與經濟周期的關係等;對行業利潤前煮鴉樂翻景,主要分析行業結構,特別是業內競爭的方式、業內競爭的激烈程度、以及業內廠商的談判能力等。基於對行業結構的分析形成對業內競爭的關鍵成功要素的判斷,為預測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建立起紮實的基礎。
(2)個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選定品牌類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主要配置方向後,將對個股逐一進行梳理和篩選,對企業基本面和估值水平進行綜合的研判,自下而上精選個股。
3、債券投資策略
對於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選擇,本基金將以價值分析為主線,在綜合研究的基礎上實施積極主動的組合管理,並主要通過類屬配置與債券選擇兩個層次進行投資管理。
在類屬配置層次,結合對巨觀經濟、市場利率、債券供求等因素的綜合分析,根據交易所市場與銀行間市場類屬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佳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重。
在券種選擇上,本基金以中長期利率趨勢分析為基礎,結合經濟趨勢、貨幣政策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重點選擇那些流動性較好、風險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與信用質量相對較高的債券品種。
4、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由於其非公開性及條款可協商性,普遍具有較高收益。本基金將深入研究發行人資信及公司運營情況,合理合規合格地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密切監控債券信用等級或發行人信用等級變化情況,盡力規避可能存在的債券違約,並獲取超額收益。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及價值挖掘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等尋求權證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穩定的當期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付拘懂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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