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縣水利局

鳳翔縣水利局保障城鄉供水安全,承擔水災害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翔縣水利局
  • 職責:水資源配置
  • 領導:劉明強
  • 其他職責:漁業管理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擬訂全縣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涉水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實施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我縣水利行業的管理辦法。負責提出全縣水利投資方向和安排意見,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利管理工作。
(二)承擔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節約和監測責任。組織擬定水功能區劃、中長期水資源供求規劃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實施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和徵收水資源費。
(三)承擔全縣節約用水責任。擬訂全縣節水方案,編制節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推動節約用水工作,協助作好水文工作。
(四)承擔防治水旱災害和突發水利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責任。擬訂並實施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五)承擔防治水土流失責任。編制並實施全縣水土保持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和監測預報,組織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編制和落實防治水土流失方案,指導徵收水土流失治理費。
(六)承擔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河流、河道、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責任;指導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實施河流採礦採石和取土許可證制度,徵收河道沙石管理費;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督;負責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七)負責全縣漁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水產品質量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漁政執法工作。
(八)指導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國有水利灌區管理及聯網調度工作,指導縣鄉已成灌區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各鄉鎮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九)承擔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責任。擬訂並實施全縣中長期供水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區供水、鄉村供水工作;制定和監督實施水量分配方案,指導水量調度、水質監測和水費徵收管理工作。
(十)承擔全縣水政監察、水政執法和水保、河道等各類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責任;協調、仲裁全縣的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全縣水利重點基建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組織、協調、監督水利工程的建設。
(十二)負責水利科技與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擬訂落實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隊伍建設和技術人才培養。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明強同志任局長、局黨組副書記,負責水利局全盤工作;分管黨建、人事財務和水政執法工作。
凡召科同志任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暫調縣城供熱中心負責具體籌備建設工作。
杜友清同志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水利業務和防汛工作;分管項目前期、水利建設、水利管理、節約用水和水資源管理工作。聯繫局計畫股、防汛辦、水工隊、東風管理處、水資辦。
李懷玉同志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城鄉供水工作;分管水利科技。聯繫局供水股、橫水河管理處、自來水公司、物資站。
劉振法同志任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和局日常工作;分管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漁業、政務督察、綜治信訪維穩、水利經濟、資產管理、衛生、老乾和工青婦工作;分管農田基建、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庫移民和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局辦公室、資金股、防汛辦、水產站、水修廠、馮家山管理處、水管站、水保站。

內設機構

縣水利局機關內設四個股室:辦公室、計畫工程股、供水管理股、資金財務股;下轄12個基層單位:其中正科級事業單位10個: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馮家山水庫灌區灌溉管理處、橫水河灌溉管理處、東風水庫灌溉管理處、縣水利工程建設工作隊(縣機井管理站)、縣水利管理工作站(河道監督管理站)、縣自來水公司、縣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監督站)、縣水政水資源管理站(水政監察大隊)、縣水產工作站(漁政監督站);股組級事業單位1個:水利物資供應站(村鎮供水管理站);企業單位1個:水利構件廠。縣防汛辦為掛靠局機關管理的常設正科級事業單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