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鳳台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鳳台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5〕10號)和《中共鳳台縣委、鳳台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鳳台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鳳發〔2015〕8號)精神,設定鳳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縣安監局,正科級建制,是主管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二)加強對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職責。
(四)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和檢查職責。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監督管理和協調職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和組織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指標和工作任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零售)工作。
(五)承擔工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險事故和其他違法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或委託,牽頭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結案工作,並督促落實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工作。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五)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