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永年(1967年-),香港著名的資深大律師,在名譽維權法律方面具有豐富經驗並享有極高聲望。曾代理大量狀告誹謗的案件,對接手案件極為認真謹慎。 基本介紹 中文名:鮑永年國籍:中國出生地:香港出生日期:1967年職業:資深大律師主要成就:是城中大部分名人明星打誹謗官司的不二之選 人物簡介,官司案件, 人物簡介鮑永年鮑永年,師承清洪及高等法院抗訴庭法官張澤佑,執業22年,於2005年成為資深大律師,其妻為恆威集團二千金劉思佩。鮑曾接受記者訪問,指求學時從沒有想過做大律師,只是無心插柳下,以出眾的面試表現令他成為當年港大收取4名法律系學生的其中一人。鮑永年擅打誹謗案,是城中大部分名人明星打誹謗官司的不二之選。官司案件當年曾成功為鞏利與丈夫黃和祥告《忽然一周》誹謗,謝偉俊與鄭經翰的誹謗案,及與李國寶傳緋聞的廖璧欣告《壹周刊》誹謗她懷孕案等等,均由他主理。2011年,蓮香樓顏家的億元遺產案,顏志人與朱淑堅及朱兆齡姐妹誕下六名子女聘請鮑永年為他們的辯護代表律師。2012年,章子怡聘請他向香港法院遞訴狀,訴狀中列舉了被告報導中的多處誹謗及侮辱性報導,包括“陪睡”、“禁出境”、“被調查”等誹謗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