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鮑毓明,1994年畢業於
天津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於
美國橋港大學獲得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鮑毓明,1996年起從事律師工作,先後在京津地區律師事務所任合伙人,駐美國紐約和加州工作近十年,曾任美國思科、
美國新聞集團、香港南華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此外,鮑毓明為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有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兼職研究員、
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等教研經歷。
2018年6月,任
中興通訊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更新至2022年3月,其在2018年、2019年分別從中興通訊獲取報酬12.5萬元和25萬元。此外,任
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
(合稱“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2020年6月19日,鮑毓明辭任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等四項職務。
相關事件
涉嫌性侵
2020年4月,一段6分鐘的短片被媒體曝光,一名女孩自述“被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事件隨之成為輿論的中心。4月9日,被害女孩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2016年起,她和“養父”鮑毓明一起生活,3年時間裡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時剛滿14周歲”。
2020年4月9日煙臺公安局芝罘分局發布公告: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報案稱,其三年多來被“養父”鮑毓明多次性侵,我局於次日立案,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經偵查,綜合各種證據,認為鮑毓明不構成犯罪,遂於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並通知了當事人。後根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一些新的線索,我局於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並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2020年4月9日,針對證券時報報導稱中興通訊獨立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中興通訊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鮑毓明律師是中興通訊董事會聘請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媒體報導的屬於其個人問題,公司並不知情,不便評論。公司在聯繫其本人予以核實。
2020年4月9日晚,傑瑞集團發布聲明:傑瑞集團在獲悉媒體報導的有關《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突發事件後,高度重視。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契約。
2020年4月10日,中興通訊發布聲明,稱在獲悉相關媒體報導後,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已收到鮑毓明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申請。
2020年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發布聲明,商學院法治企業研究院已解除鮑毓明兼職研究員的聘任,並已通知本人。
2020年4月11日凌晨,
煙臺市公安局發布通報:關於一女子控告鮑毓明性侵一案,公安局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
2020年4月13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針對鮑毓明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情況通報
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毓明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經查,鮑毓明於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師事務所變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執業,長期在企業任職,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我局依法對鮑毓明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經研究,我局認為鮑毓明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六條第(二)(三)項規定的違法情形,屬於《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2020年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吊銷鮑毓明的律師執業證書。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涉嫌對本所律師鮑毓明疏於管理,西城區司法局、西城區律師協會已分別對該所立案調查。近期,法務部已部署開展針對律師違規兼職和喪失中國國籍後仍然執業等問題的專項清理活動。
驅逐出境
2020年9月17日,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毓明在華期間違反
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毓明驅逐出境。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毓明驅逐出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