鮁魚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鮁魚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999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由原鮁魚圈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鮁魚圈動植物檢疫局、營口國境衛生檢疫局(部分)合併組建,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為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分支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鮁魚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正式成立:1999年11月30日
  • 機構規格:正處級
  • 管轄範圍:營口市鮁魚圈區、蓋州市。
管轄範圍,工作職能,

管轄範圍

營口市鮁魚圈區、蓋州市。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出口食品、動植物產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衛生註冊登記和管理,負責進出口糧食庫場、出口貨物包裝生產廠的考核 ,口岸涉外服務單位衛生許可考核。
六、負責對客貨班輪及進出境旅客和攜帶物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港區病媒昆蟲、齧齒動物的基本情況調查,除防技術指導及分類鑑定工作。
八、負責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印章、標誌、標識、封識,負責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證單、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關信息。
十、依法對所轄區域涉外檢驗檢疫、鑑定機構、貨櫃場站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財務等工作。
十二、執行直屬局賦予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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