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出口食品、動植物產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衛生註冊登記和管理,負責進出口糧食庫場、出口貨物包裝生產廠的考核 ,口岸涉外服務單位衛生許可考核。
六、負責對客貨班輪及進出境旅客和攜帶物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港區病媒昆蟲、齧齒動物的基本情況調查,除防技術指導及分類鑑定工作。
八、負責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印章、標誌、標識、封識,負責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證單、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關信息。
十、依法對所轄區域涉外檢驗檢疫、鑑定機構、貨櫃場站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財務等工作。
十二、執行直屬局賦予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本局的日常工作。組織有關會議、起草有關檔案。負責保密、文印、檔案、信息、宣傳、保衛和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行政管理、外事管理和基建工作。
綜合科
負責接受報驗、審單擬證、計收費出證及各種證單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檢驗檢疫全局工作質量、政策法規的執法檢查、監督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普惠制、產地證簽證和業務統計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開發、套用、維護及保養工作;負責擬定本局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科研項目攻關、技術引進和交流;負責管理信息網路和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負責ISO9000系列認證工作的巨觀管理。全局的綜合業務工作。
衛生檢疫科
負責對出入境和來自疫區的交通工具、員工、行李物品實施查驗檢疫;負責對國際間傳染病監測和疫情資料的收集、研究、分析和通報;負責出入境船員的預防接種和對染疫、染疫嫌疑人的隔離、治療工作;負責港區病媒昆蟲、齧齒動物的消殺情況的調查處理。負責檢疫傳染病和國際監測傳染病的衛生處理工作。對口岸涉外服務單位的衛生情況進行檢疫、監測、監督工作。負責對出入境人員及船員的的傳染病監測、預防接種工作、預防接種證書。負責對採集的出入境船舶的飲水、食品、壓艙水及生活用品進行細菌學檢驗。
動物檢驗檢疫科
負責出入境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負責對出入境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放過程進行檢驗檢疫監管、指導和疫情監測;負責轄區內的動物疫情調查,收集整理檢驗檢疫信息資料,並協助當地有關部門落實防疫措施。
植物檢驗檢疫科
負責出入境植物及植物產品的檢驗檢疫;負責對出入境植物及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存入過程進行檢驗檢疫監管、指導和疫情監測;負責轄區內的植物疫情調查,收集整理檢驗檢疫信息資料,並協助當地有關部門落實防疫措施。
檢驗監管科
負責出入境輕工、紡織產品、機電設備、金屬材料、廢舊物品的檢驗監管工作。涉外資產評估和口岸查驗工作;負責對認可檢驗單位和流通領域有關進口商品的檢查監管工作;負責出口商品包裝檢驗鑑定和生產包裝企業的註冊、考核工作。
鑑定管理科
負責對出入境商品的衡器計重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出入境商品的水尺、容量計重、驗倉、驗殘、監裝、監卸和監督管理工作。
貨櫃科。負責對出入境貨櫃進行檢疫、衛生處理、監督管理工作。對來自動植物疫區、傳染病疫區的貨櫃及其內含物進行檢疫、除害處理工作及對各場站的管理註冊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根據黨組的決議,落實幹部考核任免、職務晉升、人員調配、調出調入工作;負責全局人事檔案管理、工資基金審批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本局的計畫財務工作和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
下屬單位
1、鮁魚圈檢驗檢疫局綜合技術服務中心
承擔本地區石油、石油產品、化工產品、礦產品、金屬材料等的檢測工作;承擔農產品、農殘、藥殘、微生物、有害物質、棉花等的品質檢測和動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的檢疫;負責職工食堂等後勤管理保障工作;開展社會委託檢驗。
2、大連遼檢口岸衛生服務有限公司鮁魚圈業務部
承擔對出入境交通工具、貨櫃、貨物及場地實施必要的衛生除害處理工作;承接社會委託檢驗檢疫業務;承擔社會性衛生技術服務。
聯繫地址
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新港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