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隱公論》是宋朝蘇軾寫的一篇文章,出自《經史百家雜鈔》卷二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隱公論
- 作者:蘇軾
- 文學體裁:賦
- 文章出處:《經史百家雜鈔》卷二
原文,譯文,
原文
公子翬請殺桓公,以求太宰。隱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 營菟裘,吾將老焉。”翬懼,反譖公於桓公而弒之。蘇子曰:盜以兵擬人,人必殺之。夫豈獨其所擬,途之人皆捕擊之矣。 途之人與盜非仇也,以為不擊則盜且並殺已也。隱公之智,曾不若是途之人 也,哀哉!隱公,惠公繼室之子也。其為非嫡,與桓均爾,而長於桓。隱公 追先君之志而授國焉,可不謂仁乎?惜乎其不敏於智也。使隱公誅翬而讓桓, 雖夷、齊何以尚茲?
驪姬欲殺申生,而難里克,則優施來之。二世欲殺扶蘇,而難李斯,則 趙高來之。此二人之智,若出一人,而其受禍亦不少異。里克不免於惠公之 誅,李斯不免於二世之虐,皆無足哀者。吾獨表而出之,以為世戒。君之為 仁義也,非有計於利害。然君子之所為,義利常兼,而小人反是。李斯聽趙 高之謀,非其本意,獨畏蒙氏之奪其位,故勉而聽高。使斯聞高之言,即召 百官陳六師而斬之,其德於扶蘇,豈有既乎?何蒙氏之足憂?釋此不為,而 具五刑於市,非下愚而何?嗚呼!亂臣賊子,猶蝮蛇也,其所螫草木,猶足以殺人,況其所噬齧者 歟?
鄭小同為高貴鄉公侍中,嘗詣司馬師,師有密疏,未屏也,如廁,還, 問小同:“見吾疏乎?”曰:“不見”。師曰:“寧我負卿,無卿負我。” 遂鴆之。王允之從王敦夜飲,辭醉先寢,敦與錢鳳謀逆,允之已醒,悉聞其 言。慮敦疑己,遂大吐,衣面皆污。敦果照視之,見允之臥吐中,乃已。哀 哉小同!殆哉岌岌乎允之也!孔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有以也夫! 吾讀史得魯隱公、晉克里、秦李斯、鄭小同、王允之五人,感其所遇禍福如此,故特書其事,後之君子,可以覽觀焉。
譯文
公子翬向魯隱公請求讓他去殺掉桓公以此要求任命他當太宰。隱公說:“因為桓公年紀小的緣故我才代替作了國君,現在他成人了我將要把君位還授給他,我已派人去建造我的蕪裘城,將退居到那裡去。”公子翬害怕將來受到懲罰,於是反過來在桓公面前誣陷隱公而將隱公殺死。
蘇子說:強盜用兵器揣度人,那人一定要將他殺死的。難道只有被他揣度的人去殺他嗎,道路上的人都會去將他捕殺掉的!道路上的人與強盜並非有仇,但他們認為 不殺他,那強盜就會殺他們自己。魯隱公的智謀,還不如路途上的人!悲哀啊!魯隱公是惠公繼室所生的兒子,他雖不是嫡子,也是與魯桓公地位相等的,而且還比 魯桓公年長。魯隱公追念先君惠公的心意而將君位傳授給桓公,不可稱作不仁吧?可惜喲!他沒有敏感的智慧。假若隱公誅殺掉公子翬後把國君位讓給桓公,即使是 伯夷、叔齊,哪還能有超過這樣的舉動呢!
春秋時晉獻公夫人驪姬想殺掉太子申生,而擔心里克反對,就有優施來誘導他;秦二世打算誅殺他的長兄扶蘇,而擔心李斯阻攔,就有趙高來脅迫他。這兩個人的智 慧就像出自一個人一樣的水平,而他們遭受的災禍也沒有多少差別:里克沒有免掉被晉惠公誅殺,李斯沒有免除遭受秦二世的虐待。這種下場都沒有什麼可悲哀的, 我特別揭示出來作為世人的鑑戒。君子實施仁義的行為,不是想到對自己有什麼利害關係,然而君子的行為,義和利是常常應該兼顧的,而小人卻不是這樣的。李斯 聽從趙高的謀議,不是他的本意,只是害怕蒙恬奪去他皿相的位子,所以勉強聽從了趙高。倘使李斯聽到趙高廢立的計謀,馬上召集百官,召集全軍而將趙高殺掉, 對扶蘇有這種恩德,哪裡會被罷相呢!蒙恬哪裡值得擔憂的呢?放棄這種行為不做,而遭五刑斬於市上,這不是最愚蠢的人又是什麼呢?
啊呀!亂臣賊子,就像蝮蛇 一樣,它所鰲過的草木,還完全可以毒殺死人,更何況被它直接咬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