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戶律
- 頒布時間 :公元前252年
魏戶律,戰國時魏國魏安釐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52年)頒布的法規。原文早已失傳,1975年,在湖北省雲夢縣秦墓出土的秦代竹簡中發現。《睡虎地秦墓竹簡》其《為吏之道》的末尾,附抄了兩條魏國法律,其中之一是“魏戶律”,主要內容...
北魏律是北魏的律令。根據漢律,參酌魏、晉和南朝的律令,先後經過九次修訂法律。孝文帝曾親自主持修律。於太和十九年(495年),由律學博士常景等撰成,共20篇。以後雖續有纂修,但變化不大。《隋書·經籍志》有《後魏律》20卷的記載,到唐代這部法典已亡失。其篇目從《唐律疏議》中可以看出是:刑名、法例...
公元前252年,秦昭襄55年,魏安釐王25年,韓桓惠王21年,趙孝成王14年,齊王建13年,楚考烈王11年。距離秦滅魏27年。 趙相平原君趙勝逝世。 在趙國朝堂內,已無人能在與信陵君抗衡。 是年,魏廷正式頒布《魏戶律》及《魏奔命律》。 這一變法名義上是為了維護“邦之故”的道德標準,但從實際內容看來,其實是...
公元前252年-魏國《魏戶律》 公元前252年,魏安僖王(公元前252年)頒布的《魏戶律》和《魏奔命律》,內容是對“假門逆旅、贅婿後夫”的懲罰規定。這兩條律文並不適用於秦國,律文中的“假門逆旅”是指流民而非商賈。根據《魏戶律》的條文。從這道命令,可知戰國晚期由於農業生產的發展,田野的開發,原來往在都...
根據漢律,參酌魏、晉律,經過多次編纂,最後在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由律學博士常景等撰成,共20篇。以後雖續有纂修,但變化不大。《隋書·經籍志》有《後魏律》20卷的記載,到唐代這部法典已亡失。其篇目從《唐律疏議》中可以看出是:刑名、法例、 宮衛、違制、 戶律、廄牧、擅興、賊律、盜律、斗律...
秦代官箴竹簡,1975 年出土於湖北雲夢縣睡虎地 11 號秦墓,現藏於湖北省博物館。出土時同《語書》一起發現於墓主腹下。簡長 27.5 厘米、寬 0.6 厘米,計 51 枚,以開篇“為吏之道”四字為篇名,文後附錄了兩條魏國的法律,即《魏戶律》和《魏奔命律》。《為吏之道》的內容主要為官吏的行為準則,...
律未修完,晉已代魏。直到晉武帝泰始三年(公元267年)修律完成,泰始四年頒行天下,稱為《泰始律》,即《晉律》。在損益漢《九章律》和魏《新律》的基礎上,《泰始律》為20篇,計為刑名、法例、盜律、賊律、詐偽、請賕、告劾、捕律、系訊、斷獄、雜律、戶律、擅興、毀亡、衛宮、水火、廄律、關市、...
《九章律》,也稱《漢律九章》,是漢高祖統一中國以後頒行的法典。相國蕭何依照秦法,適應新形勢,制訂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戶律、興律、廄律九篇。前六篇大體同於秦律,源於李悝《法經》。後三篇是新增的有關戶口、賦役、興造、畜產、倉庫等方面的規定,又稱《事律》。原文已失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