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觀

儒家對於鬼神的看法和態度。是儒家宗教觀中哲理性較強的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鬼神觀
  • 定義:儒家對於鬼神的看法和態度
基本概念,五經中的鬼神思想,儒家對鬼神的基本態度,儒家的無鬼神論派別,儒家的有鬼神論派別,後期儒學主流派的鬼神觀,歷史意義,

基本概念

“鬼”,《爾雅·釋訓》:“鬼之為言歸也。”《說文》:“人所歸為鬼;從人,像鬼頭;鬼陰氣賊害,從厶。”人死如歸,入土為安,地屬陰,故鬼屬陰氣。鬼魂觀念是原始人的宗教觀念之一。從中國原始墓葬看,先民以為人死後靈魂不滅,住到地下繼續生活,所以要葬在一起,陪有生產生活用具。“神”,其含義有數種,與鬼相聯繫的是神靈。形神二元論者認為人死靈魂不滅,則精神成為神魂。作為宗教崇拜對象的神靈有兩類:一類是從來就有的神秘的超人間力量或偶像,如天神、百神;一類是鬼之靈者善者。古人常將鬼神連用,加以祭拜。

五經中的鬼神思想

儒家五經《》、《》、《禮》、《周易》、《春秋》保存了古代宗教祭祀制度和鬼神崇拜的很多資料。例如《尚書》載大舜“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于山川,遍於群神”(《舜典》)。《禮記》說:“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事乎山川鬼神”(《樂記》),肯定鬼神的存在。又說:“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此五代之所不變也。”(《祭法》)五代即唐、虞、夏、商、周,說明鬼神崇拜有久遠的歷史。《詩經》歌頌周文王的神靈升到天上,“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大雅·文王》),明白承認祖靈為神。《左傳》載魏顆違背其父亂命,不使父妾殉葬,後來他與秦軍作戰,該妾之父的鬼魂結草相報(宣公十五年)。《易經》本是卜筮之書,用於探測神的意旨,故不能沒有鬼神的觀念,如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大有》卦爻辭)“王用享於帝,吉。”(《益》卦爻辭)《易傳》中也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坤》卦文言)的說法,認為鬼神能夠報應。儒家崇拜五經,不能不受到五經中天命鬼神觀念的影響,使自己的學說在後來的發展中始終保留著一定的宗教成分。但儒家在後出的經傳與解釋五經過程中發揮了人文的精神,形成了不同於傳統宗教的鬼神觀。

儒家對鬼神的基本態度

孔子對待鬼神的態度是敬鬼神而遠之。這句話為儒家主流派處理鬼神問題定下基調。這一基調包含兩個要求:一是敬而不慢,二是遠而不迷;不反對鬼神之事,卻又保持著距離。孔子不語怪力亂神,拒絕回答鬼神是否實存的問題。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孔子用事生之道涵蓋了送死之道,取消了死後世界獨立自存的意義。《周易·繫辭上》則進而用理性主義的態度解釋鬼神現象,說:“原始反終,故知生死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這是首次用陰陽二氣的變化來說明鬼神的本質,把崇拜對象變為認知對象,用氣化論取代了神靈論,淡化了鬼神的宗教色彩。《禮記·檀弓下》載延陵季子葬其長子,並說:“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他承認魂氣存在,但散於天地之間,不復是形象如人的鬼魂。《祭義》說:“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人死後其氣並不完全散盡,而能變為百物之精,這裡保留了部分傳統鬼神觀念。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和《周易》、《禮記》用氣化說生死鬼神的理論,對後世儒家的鬼神觀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成為主流派的基本態度和理論。

儒家的無鬼神論派別

孔子思想中包含著無鬼神論的因素,由荀子、王充、范縝等人加以發揚光大,形成儒家內非主流的思潮。荀子拋棄孔子對鬼神存而不論的態度,明白地表示:鬼神並不存在,只是百姓愚昧才相信它;宗教祭祀並無宗教意義,但有社會文化的價值,所以需要保留。他說:“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荀子·禮論》)王充認為“祭祀無鬼神”(《論衡·解除》),又說:“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論衡·論死》)人的生命只是氣化的暫時形態,未生時為元氣,無知,已死歸於元氣,亦無知,故“鬼神,陰陽之名也”(同上)。王充認為鬼神觀念“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於疾病,人病則憂懼,憂懼則鬼出(《論衡·訂鬼》)。他從現實生活和心理學上揭示了有鬼論的根源。魏晉南北朝時,阮瞻有《無鬼論》,范縝有《神滅論》。范縝是儒者,他反對佛教的神不滅論和因果報應說,提出“形神相即”、“形質神用”的形神一元論,把人的精神活動視為人的生理質體的機能和作用,從而得出“形謝神滅”、人死不為鬼神、沒有來世的結論。明代的王廷相,清代的熊伯龍,都繼承了王充、范縝的學說,主張無鬼神。

儒家的有鬼神論派別

董仲舒尊天重祭,是有鬼神論者。他認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祭》),“天子受命於天”(《春秋繁露·順命》),“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者”(《春秋繁露·必仁且知》),祭祖要“盡敬潔之道以接至尊,故鬼享之”(《春秋繁露·祭義》)。董仲舒的神學並未成為儒學主流,但仍有承其有鬼神論而為之者。如清儒魏源就主張信仰神道。他引儒經以證鬼神之說,並說:“聖人敬鬼神而遠之,非辟鬼神而無之也。”(《默觚》)他認為宋儒否定鬼神與六經相違。近代大儒康有為是繼董仲舒之後第二次試圖將儒學宗教化的人。他雖然認為孔學是人道教,但要給儒家穿上宗教的外裝,把孔子奉為教主,論證孔教以人道而兼神道,以孔子配天,行喪祭之法、宗廟之禮,想把儒學與傳統宗教信仰、鬼神崇拜結合起來。董仲舒化儒學為神學和康有為變儒學而成教制,都違背了儒學人本主義的本質,因而都不能成功。

後期儒學主流派的鬼神觀

從北宋理學開始,儒家的鬼神觀進入哲理化的階段。張載上承《周易》,正式將陰陽氣化論引入鬼神觀。《正蒙·太和》認為宇宙一切物象均是氣的具體形態,氣聚而有形,氣散而無形,“但云知幽明之故,不雲知有無之故”,所謂生死只是變化,不是由有而走向滅絕,人站在與宇宙相通的立場上,“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己者,可與言性矣”。張載認為:“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生物之生死乃陰陽二氣之聚散離合,“至之謂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正蒙·動物》)。人生時氣聚而不離,“死而游散者為魂;聚而成形質,雖死而不散者謂魄”(同上)。這樣,鬼神的神秘性和超世性便被排除了。程頤說:“鬼神者,造化之跡也。”(《周易程氏傳·文言》)又說:“萬物始終,聚散而已。鬼神,造化之功也。”(《周易程氏傳·繫辭》)他的思想沒有超出張載。朱熹是理學之集大成者,亦是理學宗教鬼神觀的代表者。他一方面繼承張載、程頤,謂“鬼神不過陰陽消長而已”(《朱子語類》卷三);另一方面又有獨到的發揮,講陰陽互含的道理,並用“理”的概念釋氣。他指出:“二氣之分,實一氣之運”,以二氣言之,“陰為鬼,陽為神”;以一氣言之,“方伸之氣亦有伸有屈,既屈之氣亦有屈有伸”(《朱子語類》卷六十三)。具體言人,以二氣言之,“生者為神,死者為鬼”;以一氣言之,“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了。但未死以前則神為主,已死之後則鬼為主”(《朱子語類》卷三)。再則,鬼神不等於氣,“氣之精英為神,金木水火非神,所以為金木水火者是神。在人則為理,所以為仁義禮智者神也”(同上)。以理釋神是朱熹的新意,顯現出理學家的本色。朱熹思想里仍然殘留著神秘的鬼神觀念,認為一般人死後氣歸於散,而不伏死者及僧道,此氣久不散,則“為妖為怪”(同上),故鬼神事,有不易說明者。他主張少談鬼神,多治實學,故說:“鬼神事自是第二著,那個無形影,是難理會底,未消去理會,且就日用緊切處做工夫。”(同上)這種暫勿深究的態度符合孔子的精神。
王守仁的鬼神觀亦主氣化流通說,認為天地鬼神人物皆一氣流通,相與一體,故說:“鬼神也與我同體的。”(《傳習錄》下)但陽明心學主心物一體、心理一體,強調主體心靈的涵蓋性與輻射性,所以在鬼神問題上提出心靈為鬼神主宰的觀點。他說:“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如此便是一氣流通的,如何與他間隔得?”(同上)他的意思並非說天地鬼神萬物依賴於人心而存在,而是說天地鬼神萬物的價值和意義需要人心賦予它。他的弟子感到困惑,問道:“天地鬼神萬物,千古見在,何沒了我的靈明,便俱無了?”這是從存在論上發問。陽明答道:“今看死的人,他這些精靈游散了,他的天地萬物尚在何處?”(同上)這是從意義論上做回答。
王夫之是晚期儒學家中最有學問者。他的鬼神觀直接繼承張載,而與朱熹有同有異。他認為張載以氣之聚散說明生死最為精當,可以闢佛老而正人心。聚而有生,故非幻化;聚而有散,故非常在。他贊成張載批評佛教的“寂滅”是往而不返,批判道教的長生是物而不化,皆有偏失。他不贊成朱熹關於人死氣散不能復聚的說法,“以為朱子之說反近於釋氏滅盡之言”。他解釋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的話是指“生之散而為死,死之可復聚為生,其理一轍”,解釋《易傳》“精氣為物,遊魂為變”,說:“遊魂者,魂之散而游於虛也;為變,則還以生變化,明矣。”他所說的聚散往復不同於佛教生死輪迴:以物而言,一面是器毀形散,一面是造化日新;以人而言,“惟存神以盡性,則與太虛通為一體,生不失其常,死可適得其體”,這是站在天人一體的“大我”立場上看待生死,故能死而不亡(以上《張子正蒙注·太和》)。王夫之同歷史上許多儒者一樣,一方面不贊成有鬼神論,另一方面又不願意明確否定鬼神,形成一種矛盾的心理。他認為東漢以前,“鬼神之說依附於先王之禮樂詩書以惑天下,儒之駁者,屈君子之道以證之”;魏晉以下,“鬼神之說托佛老以行”,“天下之愚不肖者有所憑藉於道,而妖遂由人以興而不可息”(《讀通鑑論·漢武帝》)。鬼神之說不可執迷,但它憑藉於道,又不可簡單否定,故說:“蓋鬼神者,君子不能謂其無,而不可與天下明其有。”“不能謂其無,六經有微辭焉,郊廟有精意焉。”(同上)他不贊成人死神滅,認為:“使一死而消散無餘,則諺所謂、‘伯夷、盜蹠同歸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縱慾,不亡以待盡乎!”(《張子正蒙注·太和》)他擔心無鬼神論會導致道德的瓦解,故主張適當保存鬼神崇拜,但不能狂熱入迷,這仍然是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的精神。

歷史意義

儒家對傳統的鬼神觀念進行改造,淡化其宗教神秘性,加強其理性與文化意義,這與儒家人文主義的宗教觀是一致的。主流派對鬼神敬而不溺、存而不信的態度,造成中國士人階層乃至民眾中宗教意識不濃烈的理性主義傳統。堅定的有鬼神論者和無鬼神論者都是少數。把宗教的鬼神觀念改造成為理性的哲學觀念,是儒家的一大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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