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鬱金香原產於小亞細亞(一說原產於中國)。1593年,傳入荷蘭。17世紀前半期,由於鬱金香被引種到歐洲的時間很短,數量非常有限,因此
價格極其昂貴。在崇尚浮華和奢侈的法國,很多達官顯貴家裡都擺有鬱金香,作為觀賞品和
奢侈品向外人炫耀。1608年,就有法國人用
價值3萬
法郎的珠寶去換取一隻鬱金香球莖。不過與荷蘭比起來,這一切都顯得微不足道。
1636年荷蘭的鬱金香投機是有據可查的人類歷史上最早的
泡沫經濟案例。每年春季,人們都可以在花園中見到美麗嬌艷的鬱金香。可是卻很少有人想到在三百多年前,鬱金香花居然給歐洲經濟帶來一場軒然大波。
根據文獻記載,鬱金香在16世紀中葉從土耳其傳入奧地利,然後從這裡逐步傳向西歐。當時,荷蘭是世界上屈指可數的強國,以其獨特的氣候和土壤條件,荷蘭很快就成了鬱金香的主要栽培國之一。
1630年前後,荷蘭人培育出了一些新奇的鬱金香品種,其顏色和花型都深受人們的歡迎。典雅高貴的鬱金香新品種很快就風靡了歐洲上層社會。在
禮服上別一枝鬱金香成為最時髦的服飾。貴夫人在
晚禮服上佩戴鬱金香珍品成為顯示地位和身份的象徵。王室貴族以及達官富豪們紛紛趨之如鶩,爭相購買最稀有的鬱金香品種。特別是在法國盛行的奢侈之風把鬱金香的價格逐漸抬高起來。在1635年秋季,名貴品種鬱金香的價格節節上升。在巴黎一枝最好的鬱金香花莖的價錢相當於110
盎司的
黃金。
到1634年以後鬱金香的
市場需求量逐漸上升。在1636年10月之後,不僅珍貴品種的價格被抬高,幾乎所有的鬱金香的價格都飛漲不已。在下表中給出了在1637年1月2日和2月5日以及1639年荷蘭
市場上鬱金香的價格。從表中的數據可見,在短短的一個多月期間內,鬱金香的價格被抬高了十幾倍,甚至幾十倍。鬱金香花達到了空前絕後的輝煌。好景不長,鬱金香泡沫只維持了一個冬天,在開春之前,鬱金香泡沫崩估應煉潰了。鬱金香市場一片混亂,價格急劇下降。1639年的數據顯示出,有些品種鬱金香的價格狂跌到最高價位的0.005%。在西方流行的花卉品種很多,例如玫瑰、菊花等,為什麼惟獨臘船鬱金香會引起這樣大的
金融風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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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eele ende Roote van Layden | | | |
資料來源:Garber,“Tulipmania”,IMT Press,p68,1994.
誠然,在17世紀歐洲市場上對鬱金香的
需求迅速上升,這是淚拘櫃和促成鬱金香泡沫的必要條件之一。可是,許多
商品在端才精一段時間內都出現過供不應求的現象,卻並沒有因此而出現泡沫經濟。鬱金香泡沫的形成必然有其特殊的理由。
鬱金香大致上分為普通品種和特殊品種兩類。Switsers、Gheele Croonen、White Croonen等屬於普通品種,而Semper Augustus、Gouda等屬於名貴品種。普通品種以重少束整量(磅)論價,名貴品種以頭論價。從表中可見,普通品種與名貴品種之間的價格有時相差上千倍。
鬱金香有兩種繁殖方法。一種是通過種子繁殖,另一種是通過鬱金香的根莖繁殖。鬱金香的根莖就像大蒜一樣,栽驗巴抹夜到地里,每年四五月間就會開花,花期不過十天左右,到了9月,根部又會長出新的球莖。新的球莖的重量比原來種下去的球莖只能增加一倍左右。如果通過種子繁殖,要經過7~12年才能得到比較理想的球莖。鬱金香市場上交易的不是花,而是球莖。園藝家們在鬱金香的栽培過程中發現,利用一些自然開裂的球莖往往可以培育出特殊的新品種,開出非常鮮艷的花朵。這實際上是那些開裂的球莖受到某種花葉病毒的感染之後產生的異變。這種異變只能通過球莖繁殖來傳承,而不能通過種子來傳承。如果鬱金香的球莖不能自然開裂,也就不一定能夠保證受到這種病毒的感染。因為當時的科學技術很難控制球莖開裂的機率,再加上這種花葉病毒會把球莖的產量降低10% ~15%,使得鬱金香球莖難以在短期內增加
供給,名貴品種的鬱金香球莖更是十分驗諒才難得。“物以稀為貴”鬱金香的稀缺使之身價百倍。出現鬱金香泡沫的第一個重要原因是在短時期內,鬱金香球莖的供應量幾乎是一個常數,它不會因為
需求量的增加而發生變化。即使鬱金香的價格上升,生產者也沒有辦法迅速增加供給。從
供求關係上來看,鬱金香供給曲線很陡。
如果在
商品市場上供不應求,難免會有些奸商們囤積貨物,抬高物價。例如,在棉花、銅、錫等商品市場上都曾經出現過程度不同的
投機活動。可是,這些商品市場的波動都沒有像鬱金香泡沫那樣大,其中原因之一是和鬱金香市場的操作方式有關。
在1634年以前,鬱金香和其他花卉一樣是由花農種植並直接
經銷的,價格波動的幅度並不大。在1634年底,荷蘭的鬱金香商人們組成了一種類似產業行會的組織(College),基本上控制了鬱金香的
交易市場。這個行會強行規定:任何鬱金香買賣都必須要向行會繳納費用。每達成一個荷蘭盾的
契約要交給行會 1/40荷蘭盾。對每一個
契約來說,其費用最多不超過3盾。由於這些行會通常在小酒館裡進行鬱金香交易,他們所收取的費用也就常常被稱為“酒錢 ”(Wine money)。由於鬱金香的需求上升,推動其價格上升,人們普遍看好鬱金香的交易前景,紛紛
投資購入鬱金香契約。鬱金香球莖的收穫期是每年的9月。在1636年底,
荷蘭鬱金香市場上不僅買賣已經收穫的鬱金香球莖,而且還提前買賣在1637年將要收穫的球莖。鬱金香的交易被相對集中起來之後,買賣雙方的
信息得以迅速流通,
交易成本被大大降低。在這個
期貨市場上沒有很明確的規則,對買賣雙方都沒有什麼具體約束。鬱金香契約很容易被買進再賣出,在很短的時間內幾經易手。這就使得商人們有可能在期貨市場上翻雲覆雨,
買空賣空。在多次轉手過程中,鬱金香價格也被節節拔高。
形成
在行會的控制和操縱之下,鬱金香的價格被迅速抬了起來。買賣鬱金香使得一些人獲得了
暴利。鬱金香價格暴漲吸引了許多人從歐洲各地趕到荷蘭,他們帶來了大量
資金。外國
資本大量流入荷蘭,給鬱金香交易火上澆油。
在1636年12月到1637年1月之間,所有品種的鬱金香價格全線上升。以一種稀有品種Gouda為例,其價格在1634年底僅為每
盎司1.5基爾德(荷蘭盾),到1636年底也只不過上升到每盎司2基爾德。隨著鬱金香投機市場的形成,Gouda的價格大起大落。在1636年11月價格猛升到7基爾德,隨後回跌到1.5基爾德,在12月12日其價格再度強烈
反彈,直上11基爾德。過了新年之後,再猛跌到5.5基爾德。由於新
投機者的加入,價格再次急劇上升,到1月29日已經突破了14基爾德大關。這三次大起大落,每一次的振盪幅度都超過400%。拿12月9日最低點(1.5基爾德)與12月12日的最高點(11基爾德)相比,3天之內價格上升將近10倍。
超額利潤招來了四面八方的投機客。也許有人早就懷疑到鬱金香的價格已經完全
背離了作為一種花卉的常規,但是倒買倒賣所獲取的
暴利使得許多投機客們喪失了理智。到了1637年1月連普通品種的鬱金香價格也被抬高了25倍多。例如,Switsers的價格在1637年1月上旬尚且低於1基爾德,到月底就被炒到14基爾德,到2月5日上漲為30基爾德,在30天內漲幅超過了29倍。在這段時間內幾乎每一個投機者都沉浸在突然發了一筆橫財的美夢之中。
崩潰
1637年新年前後,鬱金香的
期貨契約在荷蘭小酒店中被炒得熱火朝天。到了1637年2月,倒買倒賣的人逐漸意識到鬱金香交貨的時間就快要到了。一旦把鬱金香的球莖種到地里,也就很難再轉手買賣了。人們開始懷疑,花這么大的價錢買來的鬱金香球莖就是開出花來到底能值多少錢?前不久還奇貨可居的鬱金香契約一下子就變成了燙手的山芋。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寧可少要點價錢也要拋給別人。在人們信心動搖之後,鬱金香價格立刻就開始下降。價格下降導致人們進一步喪失對鬱金香市場的信心。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迫不及待地要脫手,可是,在這個關頭很難找到“傻瓜”。惡性循環的結果導致鬱金香市場全線崩潰。
鬱金香泡沫的高峰期僅僅持續了一個多月。由於許多鬱金香契約在短時間內已經多次轉手買賣且尚未
交割完畢,最後一個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開始向前面一個賣主追討貨款。這個人又向前面的人索債。荷蘭的鬱金香市場從昔日的
景氣場面頓時間變成了淒風苦雨和逼債逃債的地獄。
在1637年2月24日花商們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開會決定,在1636年12月以前簽訂的鬱金香契約必須交貨,而在此之後簽訂的契約,買主有權少付 10%的貨款。這個決定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加劇了鬱金香市場的混亂。買主和賣主的關係糾纏不清。荷蘭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拒絕批准這個提議。在 1637年4月27日,荷蘭政府決定終止所有的契約。一年之後,荷蘭政府通過一項規定,允許鬱金香的最終買主在支付契約價格的3.5%之後中止契約。按照這一規定,如果鬱金香的最終持有者已經付清了貨款,那么他的損失可能要超過當初投資數量的96.5%。如果還沒有支付貨款的話,他很僥倖,只需支付契約貨款的3.5%,那么賣給他這個契約的人就要遭受非常嚴重的損失了。
在這個打擊之下,荷蘭的鬱金香投機市場一蹶不振,再也沒有恢復過元氣來。不過鬱金香的一度輝煌刺激了花農們的積極性,他們不斷改進鬱金香的種植技術,增加產量,開發新品種。鬱金香的栽培技術逐漸被廣大民眾所掌握,產量大幅度增加,價格也穩定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美麗的鬱金香終於從充滿銅臭味的投機市場又回到百花園內,並且成為荷蘭的國花。
鬱金香有兩種繁殖方法。一種是通過種子繁殖,另一種是通過鬱金香的根莖繁殖。鬱金香的根莖就像大蒜一樣,栽到地里,每年四五月間就會開花,花期不過十天左右,到了9月,根部又會長出新的球莖。新的球莖的重量比原來種下去的球莖只能增加一倍左右。如果通過種子繁殖,要經過7~12年才能得到比較理想的球莖。鬱金香市場上交易的不是花,而是球莖。園藝家們在鬱金香的栽培過程中發現,利用一些自然開裂的球莖往往可以培育出特殊的新品種,開出非常鮮艷的花朵。這實際上是那些開裂的球莖受到某種花葉病毒的感染之後產生的異變。這種異變只能通過球莖繁殖來傳承,而不能通過種子來傳承。如果鬱金香的球莖不能自然開裂,也就不一定能夠保證受到這種病毒的感染。因為當時的科學技術很難控制球莖開裂的機率,再加上這種花葉病毒會把球莖的產量降低10% ~15%,使得鬱金香球莖難以在短期內增加
供給,名貴品種的鬱金香球莖更是十分難得。“物以稀為貴”鬱金香的稀缺使之身價百倍。出現鬱金香泡沫的第一個重要原因是在短時期內,鬱金香球莖的供應量幾乎是一個常數,它不會因為
需求量的增加而發生變化。即使鬱金香的價格上升,生產者也沒有辦法迅速增加供給。從
供求關係上來看,鬱金香供給曲線很陡。
如果在
商品市場上供不應求,難免會有些奸商們囤積貨物,抬高物價。例如,在棉花、銅、錫等商品市場上都曾經出現過程度不同的
投機活動。可是,這些商品市場的波動都沒有像鬱金香泡沫那樣大,其中原因之一是和鬱金香市場的操作方式有關。
在1634年以前,鬱金香和其他花卉一樣是由花農種植並直接
經銷的,價格波動的幅度並不大。在1634年底,荷蘭的鬱金香商人們組成了一種類似產業行會的組織(College),基本上控制了鬱金香的
交易市場。這個行會強行規定:任何鬱金香買賣都必須要向行會繳納費用。每達成一個荷蘭盾的
契約要交給行會 1/40荷蘭盾。對每一個
契約來說,其費用最多不超過3盾。由於這些行會通常在小酒館裡進行鬱金香交易,他們所收取的費用也就常常被稱為“酒錢 ”(Wine money)。由於鬱金香的需求上升,推動其價格上升,人們普遍看好鬱金香的交易前景,紛紛
投資購入鬱金香契約。鬱金香球莖的收穫期是每年的9月。在1636年底,
荷蘭鬱金香市場上不僅買賣已經收穫的鬱金香球莖,而且還提前買賣在1637年將要收穫的球莖。鬱金香的交易被相對集中起來之後,買賣雙方的
信息得以迅速流通,
交易成本被大大降低。在這個
期貨市場上沒有很明確的規則,對買賣雙方都沒有什麼具體約束。鬱金香契約很容易被買進再賣出,在很短的時間內幾經易手。這就使得商人們有可能在期貨市場上翻雲覆雨,
買空賣空。在多次轉手過程中,鬱金香價格也被節節拔高。
在行會的控制和操縱之下,鬱金香的價格被迅速抬了起來。買賣鬱金香使得一些人獲得了
暴利。鬱金香價格暴漲吸引了許多人從歐洲各地趕到荷蘭,他們帶來了大量
資金。外國
資本大量流入荷蘭,給鬱金香交易火上澆油。
在1636年12月到1637年1月之間,所有品種的鬱金香價格全線上升。以一種稀有品種Gouda為例,其價格在1634年底僅為每
盎司1.5基爾德(荷蘭盾),到1636年底也只不過上升到每盎司2基爾德。隨著鬱金香投機市場的形成,Gouda的價格大起大落。在1636年11月價格猛升到7基爾德,隨後回跌到1.5基爾德,在12月12日其價格再度強烈
反彈,直上11基爾德。過了新年之後,再猛跌到5.5基爾德。由於新
投機者的加入,價格再次急劇上升,到1月29日已經突破了14基爾德大關。這三次大起大落,每一次的振盪幅度都超過400%。拿12月9日最低點(1.5基爾德)與12月12日的最高點(11基爾德)相比,3天之內價格上升將近10倍。
超額利潤招來了四面八方的投機客。也許有人早就懷疑到鬱金香的價格已經完全
背離了作為一種花卉的常規,但是倒買倒賣所獲取的
暴利使得許多投機客們喪失了理智。到了1637年1月連普通品種的鬱金香價格也被抬高了25倍多。例如,Switsers的價格在1637年1月上旬尚且低於1基爾德,到月底就被炒到14基爾德,到2月5日上漲為30基爾德,在30天內漲幅超過了29倍。在這段時間內幾乎每一個投機者都沉浸在突然發了一筆橫財的美夢之中。
崩潰
1637年新年前後,鬱金香的
期貨契約在荷蘭小酒店中被炒得熱火朝天。到了1637年2月,倒買倒賣的人逐漸意識到鬱金香交貨的時間就快要到了。一旦把鬱金香的球莖種到地里,也就很難再轉手買賣了。人們開始懷疑,花這么大的價錢買來的鬱金香球莖就是開出花來到底能值多少錢?前不久還奇貨可居的鬱金香契約一下子就變成了燙手的山芋。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寧可少要點價錢也要拋給別人。在人們信心動搖之後,鬱金香價格立刻就開始下降。價格下降導致人們進一步喪失對鬱金香市場的信心。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迫不及待地要脫手,可是,在這個關頭很難找到“傻瓜”。惡性循環的結果導致鬱金香市場全線崩潰。
鬱金香泡沫的高峰期僅僅持續了一個多月。由於許多鬱金香契約在短時間內已經多次轉手買賣且尚未
交割完畢,最後一個持有鬱金香契約的人開始向前面一個賣主追討貨款。這個人又向前面的人索債。荷蘭的鬱金香市場從昔日的
景氣場面頓時間變成了淒風苦雨和逼債逃債的地獄。
在1637年2月24日花商們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開會決定,在1636年12月以前簽訂的鬱金香契約必須交貨,而在此之後簽訂的契約,買主有權少付 10%的貨款。這個決定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加劇了鬱金香市場的混亂。買主和賣主的關係糾纏不清。荷蘭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預,拒絕批准這個提議。在 1637年4月27日,荷蘭政府決定終止所有的契約。一年之後,荷蘭政府通過一項規定,允許鬱金香的最終買主在支付契約價格的3.5%之後中止契約。按照這一規定,如果鬱金香的最終持有者已經付清了貨款,那么他的損失可能要超過當初投資數量的96.5%。如果還沒有支付貨款的話,他很僥倖,只需支付契約貨款的3.5%,那么賣給他這個契約的人就要遭受非常嚴重的損失了。
在這個打擊之下,荷蘭的鬱金香投機市場一蹶不振,再也沒有恢復過元氣來。不過鬱金香的一度輝煌刺激了花農們的積極性,他們不斷改進鬱金香的種植技術,增加產量,開發新品種。鬱金香的栽培技術逐漸被廣大民眾所掌握,產量大幅度增加,價格也穩定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美麗的鬱金香終於從充滿銅臭味的投機市場又回到百花園內,並且成為荷蘭的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