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2016年綜合治稅實施方案》是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6年8月21日印發的方案。
發布日期,高邑縣2016年綜合治稅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三、主要措施,四、工作要求,
發布日期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高邑縣2016年綜合治稅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府各有關部門:
《高邑縣2016年綜合治稅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21日
高邑縣2016年綜合治稅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稅收征管,規範全縣稅收秩序,營造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治稅,全面堵漏增收,確保完成收入任務。
二、清查範圍
(一)開展房地產行業稅收清查。加強房地產業綜合控管,對全縣房地產企業全面核查。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納稅評估,核定稅額,追繳欠稅。
(二)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稅收清查。
1、對建陶產業進行清查。對全縣建陶企業2016年以來納稅情況進行清查,依據“以電控稅”有關要求,核實稅額,追繳企業欠稅。
2、對建築業企業進行清查。對2013年以來全縣新上項目、企業及其他工程摸排調查,確定企業數量、規模、建築工程銷售額,核實稅款,對欠稅進行追繳。
3、對化工行業企業進行清查。對全縣化工企業重點是氧化鋅企業納稅情況進行清查,結合企業增值稅進銷項比對系統,全力堵漏增收。
4、對紡織行業企業進行清查。結合企業用電量,運用單位耗電量與成品耗用相比較,對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紡織企業納稅情況進行清查。
5、對生活服務業進行清查。根據服務業經營規模、經營範圍、經營狀況等,嚴格測算稅額,定額徵收。
(三)開展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收清查。
對全縣範圍內所有納稅人的房產原值全面核查,逐戶丈量土地使用面積,測量耕地占用面積,計算各項稅額,追繳欠稅。
(四)開展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稅收清查。以工資外個人收入和各種形式勞務報酬、各類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為主要內容,對納稅人納稅、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股權變更納稅人的股權(個稅)、是否擅自變通稅法法規等情況進行清查。重點清繳各類公司、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大戶等高收入行業及其他高收入人群欠稅。對資本金變更的納稅人的資本金(印花稅等)情況進行清查,確保足額入庫。
三、主要措施
(一)對行業企業進行納稅評估。選取兩家氧化鋅企業(直接法、間接法各一家)、兩家紡織企業、兩家新上企業進行第三方納稅評估,評估結果作為主要依據,測算同行業各企業應納稅額。成立三個直評小組,對年納稅1萬元以上的企業2015年和2016年納稅情況開展直評。
(二)對重點建陶企業進行稅收稽查。對力馬陶瓷、力龍陶瓷(含昊龍陶瓷、冠宇陶瓷)、福隆陶瓷、匯力陶瓷等重點建陶企業納稅情況進行稽查,依據稽查結果清繳欠稅。
(三)對非建陶企業自辦展廳進行評估。國稅部門選取一家非建陶企業自辦的展廳,對其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追繳欠稅。不能及時足額繳納稅款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加大欠稅企業曝光力度。凡拖欠應繳稅款、經多次催繳拒不按時繳納的納稅人,在縣電視台公開予以曝光。
(五)完善先稅後票機制。在國稅局代開票的納稅人,足額繳納地方稅後,由國稅部門開具增值稅發票。
(六)加強對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實行稅負下限管理,根據同行業全省平均稅負對一般納稅人進行管理。
(七)加強對金融機構財政資金支持的管理。結合縣域金融機構納稅、存貸比等情況,根據其貢獻率確定縣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國稅局、地稅局局長、各鄉鎮鄉鎮長是本部門綜合治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綜合治稅工作統籌安排,親自研究,親自督導。部門、鄉鎮主管副職是直接責任人,層層分解任務,有序鋪排各階段工作,強化時間節點,明確進度要求,及時協調解決問題。
(二)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縣綜合治稅辦公室要發揮好指揮中樞作用,加強督導調度,嚴格按時間節點跟蹤要賬;國、地稅部門作為征管主體,要加大徵收、稽查力度,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發改、工商、國土、住建等部門要各負其責,主動提供涉稅信息,配合做好稅收征管,確保稅收收入不在本部門、本環節流失;政法機關要依法查處企業偷逃稅款案件,加大對抗稅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稅收秩序。
(三)從嚴問責。各成員單位特別是稅收征管部門要遵紀守法,嚴於律己,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現象,堅決杜絕人情稅、關係稅。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