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發展、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規章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級科技發展長期規劃和五年計畫、年度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要市科技局
  • 主要職責:10條
  • 內設機構:7個
  • 所在地:高要市
主要職能,組織結構,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學技術發展、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規章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級科技發展長期規劃和五年計畫、年度計畫。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規劃,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重點布局、優先領域;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科技攻關、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及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向上一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省、市級工程中心組建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四)歸口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種科技示範推廣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指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資金並負責對上級下撥我市各項科技經費的監督管理。
(六)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市、鎮(街道)、企業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實績考核工作。
(七)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協調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促進民營科技工作;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十)組織制定專利工作發展規劃;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參與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

組織結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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